清明节市民扫墓祭祖、焚香烧纸频繁,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起火灾事故。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有效规范祭祀行为,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安全祭祀,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禁止在道路两侧违章占道经营,售卖祭祀用品。如有此类情况,我局将依法予以扣留、进行销毁,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 第六项不在城市建成区的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搭设灵棚,抛洒、焚烧丧葬祭祀品。清明节我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夜间巡查,对在路口焚烧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劝导,如拒不整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 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媒体曝光。

三、倡导绿色祭祀,通过网络、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文明健康的方式来缅怀先烈,追思先人,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方式。

特此通告。

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