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通报一起涉疫犯罪案件

案情回顾

  • 3月11日晚21时许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酒后乘坐出租车来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贾家营小区门口,在防疫人员对其进行例行查验时,其无故辱骂防疫人员,并持酒瓶击打防疫人员。民警出警后,王某某拒不认罪。

  • 3月12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对王某某刑事拘留。

  • 3月24日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并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 4月1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将疫情防控期间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移送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迅速完成权利义务告知、讯问、审查全案材料等工作,经查,王某某不仅采取暴力、言语辱骂方式妨害防疫人员执行公务,在本市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时,其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从未参加核酸检测,办案人员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后王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4月2日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坚持从严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行为,全力做好“自身防护、社会防控、犯罪防治”抗击疫情三件事,依法防疫、协同“战”疫,实现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努力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的检察答卷。

来源:玉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