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早上8时许,杭锦后旗公安局东城区派出所值班民警在处警完毕回所的路上发现辖区某商户门口马路边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到该商户内询问情况得知该商户今日开业,为庆祝开业,商户老板王某某购买了一箱烟花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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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口头传唤王某某到东城区派出所接受调查,对王某某进行了法制教育,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东城区派出所依法对王某某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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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31日发布《杭锦后旗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对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下一步,杭锦后旗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也提醒广大个体经营业主,开业喜庆时刻,切勿为了讨一时彩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厉惩罚。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响应号召,严格遵守禁燃规定,共同保护碧水蓝天。如果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及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来源 | 平安杭锦后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