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2022-03-29 13:09
7号楼一楼业主私搭乱建,城建部门已多次强制拆除。目前又开始私自将一楼小院向外扩张,占用消防通道,严重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请求政府领导解决此问题,从而保障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回复南乐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网友,您好!
经调查了解,您反映的情况属实。2021年8月至12月,物业反映7号楼1楼小院外墙扩建的问题,执法人员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既定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已连续拆除多次。2022年2月28日,春天里小区7号楼1楼1**、1**业主再次扩建1楼小院,经询问当事人了解到,其主要原因当事人购买时开发商承诺7号楼1楼是带有小院的房子,院子从主卧外墙向南6米宽;2020年12月31日验房时,院子实际宽度为3.7米,跟购买时相差2.3米。为此当事人多次向建业物业、开发商进行反映,但至今未解决问题,当事人就按照自己的意愿,多次采取违法扩建的方式来抗衡制约物业、开发商,寻求解决实际问题。
2022年3月29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当场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当事人能够认识到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已建议当事人走司法程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的留言是对南乐县委、县政府的高度信任,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回复时间:2022-03-31 10:39
信息来自: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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