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我局计划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土地信息以及自身用地需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739-8249523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