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中心城区静态管理时间的通告(第36号)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病毒隐匿传播风险仍然存在。为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8号)☞《关于在中心城区全域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的通告》(第29号)各项要求,在中心城区继续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和活动,每天7时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间延长至4月8日零时。

广大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关乎你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团结一心、携手同行、共同抗疫,全面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主动参与全员核酸检测,认真执行各项防控措施,让社会真正“静下来”,尽快阻断病毒传播链条,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8号)

自3月29日以来,我市连续新增8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4月1日5时至4月6日5时,在中心城区实施静态管理,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区域范围。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全域。

二、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静态管理区域,确有特殊需要,须经市疫情防控交通管控专班批准,并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

三、暂停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运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车辆,凭市疫情防控交通管控专班发放的“应急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非必要不上路。

四、各住宅小区(村庄)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和车辆非必要不外出,做好居家健康防护。

五、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医疗机构、药店、生活超市及农贸市场之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停业。

六、所有中小学、职业学校等停止线下教学(封闭管理学校除外);幼儿园(托幼机构)停止幼儿入园;各类高职院校实行封闭管理。

七、除经批准的民生类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封闭管理外,其他工地一律停工。

八、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停产;确需连续生产或停产有安全风险,并具备全封闭管理条件的,经所在区(功能区)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方可生产。

九、除骨灰安葬(放)需要外,所有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场所暂停开展群众现场祭扫活动。

十、除承担防疫任务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实行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因工作需要,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干警等可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出行。

十一、畅通绿色通道,保障群众特别是孕产妇、血透、放化疗等特殊患者的应急就医需求。

十二、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已经做了充分准备,确保静态管理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生活必需品保供点名单另行公布);原则上每户家庭隔天限一人凭“出入证”和当天核酸“已采样”证明,限时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市12345热线要加强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畅通,受理群众诉求。

请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优化调整防疫措施。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关于在中心城区全域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的通告(第2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及时消除疫情传播风险,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于4月1日至4月5日在中心城区全域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每天7时至12时进行采样

二、采样范围:中心城区(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全域范围内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活动(需提前向社区报备):

1.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不要参加检测,避免出现核酸检测假阳性的情况。

2. 近期从外地来宿返宿人员,正在落实“7+7”“3+11”管控措施的,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由所在村居(社区)上门采样。

3. 苏康码赋黄码人员请提前主动向区防控办报备,根据具体安排进行。

4. 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提前报告所在村居(社区),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注意事项

1.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居民,根据社区(村)具体通知,分批有序前往相关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2. 提前登录“宿康宝”预约生成二维码,凭预约生成的二维码到相应地点进行核酸采样,没有预约生成“宿康宝”二维码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相应地点进行核酸采样。

3. 采样时,注意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宿康宝”预约二维码,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工作流程。排队采样时,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以备查验。

4. 单独前往采样、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居民,要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纸条,现场工作人员将提供指导帮助;没有身份证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随身携带好家庭户口本。

5. 为保障核酸检测有序开展,相关区域将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并进行环境消杀。参与核酸采样时,要自觉服从安排,不扎堆、不聚集,避免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出现交叉感染,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6. 采样结束后,应领取“已采样”证明,并妥善保管,作为出入小区的凭证。

附件:中心城区各区、各功能区防控办电话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第35号)

4月3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9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治疗或隔离管理。

确诊病例7,4月3日20时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行程轨迹:3月20日至3月31日,在泽达学院未外出。4月1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4月2日核酸检测阳性。4月3日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24-35,4月3日20时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4-35行程轨迹:3月28日至4月1日,在泽达学院未外出。4月2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阳性。4月3日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管理。

无症状感染者36-42,4月3日23时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6-42行程轨迹:3月19日至4月1日,在泽达学院未外出。4月2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阳性。4月3日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管理。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