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任丘、泊头、肃宁、东光、吴桥、黄骅、孟村
海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来海返海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来海返海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海返海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就地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海返海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海返海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海返海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海返海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共设置11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
采样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海兴县医院
学前路北兴盛街西
孙海云
0317-6621941
海兴利民医院
海港路与兴达街交口处
季景冕
0317-6623260
便民采样点
海兴县体育公园西看台处
孙海云
0317-6621941
海兴和平医院
海信路东包角楼
韩金枝
0317-6618088
苏基镇卫生院
海港路与兴达街交口处
李 丽
0317-6621878
小山乡卫生院
海兴县小山乡小山北村
王玉秀
0317-6698849
辛集中心卫生院
海兴县辛集镇辛集村
宋树岗
0317-6689622
高湾中心卫生院
海兴县高湾镇何庄村
于海峰
0317-6678296
赵毛陶镇卫生院
海兴县赵毛陶镇北二
田 猛
0317-6656007
香坊乡卫生院
海兴县香坊乡香坊村
程 炜
0317-6687500
张会亭乡卫生院
海兴县张会亭乡张会亭村
林金升
0317-6676237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献县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来献返献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的
通 告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来献返献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献返献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或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献返献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主动到离居住地最近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位置附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献返献人员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献返献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务必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献返献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在全县共设置8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如下:
24小时核酸采样点:
地址一:献县东环路西侧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东侧核酸采集处(献县人民医院)
值班电话:0317-4602605
负责人:王晨迪
地址二:献县燕京大道32号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西侧核酸采集处(献县中医医院)
值班电话:0317-4622660
负责人:聂金金
地址三:献县献王路58号院外(献县疾控与控制中心)
值班电话:0317-4620982
负责人:李慧聪
工作时间核酸采样点:
地址四:献县淮镇北街村(献县淮镇中心卫生院)
值班电话:0317-4506191 0317-4400120
负责人:李炳亮
地址五:献县商林乡商林一分村(献县商林中心卫生院)
值班电话:0317-4661634
负责人:李俊乐
地址六:献县陈庄镇府前街12号(献县陈庄中心卫生院)
值班电话:0317-7597988
负责人:边文辉
地址七:献县西城乡西城南村(献县西城中心卫生院)
值班电话:0317-4495014
负责人:常玉良
地址八:献县陌南镇陌南村(献县陌南中心卫生院)
值班电话:0317-4517003
负责人:巩继昌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献县新冠肺炎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来肃返肃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肃返肃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肃返肃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社区)公布的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肃返肃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肃返肃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肃返肃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在全县共设置11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其中肃宁县体育馆采样点(原县医院采样点)和肃宁县疾控中心采样点为24小时采样点,其余采样点采样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具体为:
(一)肃宁县体育馆采样点(原县医院采样点)(24小时)
地 址:肃宁县体育馆西广场
负责人:张丽巍 联系电话:15132788682
联系人:许宁宁 联系电话:15076777466
(二)肃宁县疾控中心采样点(24小时)
地 址:肃宁县卫生健康局东行50米路北
负责人:李代壮 联系电话:13582744449
联系人:杨欣欣 联系电话:15373305535
(三)师素镇卫生院采样点
地 址:肃宁县师素镇南答村
负责人:冯建珠 联系电话:13731725806
联系人:魏振华 联系电话:15512889869
(四)窝北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地 址:肃宁县肃献路窝北村北
负责人:张 萌 联系电话:17732399901
联系人:杨路路 联系电话:5066120
(五)万里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地 址:肃宁县万里镇官厅村
负责人:田聚业 联系电话:18733039229
联系人:马啸天 联系电话:17631880332
(六)梁家村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地 址:肃宁县梁家村镇梁家村
负责人:闫学工 联系电话:13930788248
联系人:黄盼霞 联系电话:13131711353
(七)河北留善寺镇卫生院采样点
地 址:肃宁县河北留善寺镇河北村
负责人:王 辉 联系电话:15690277759
联系人:李伯宁 联系电话:15631734997
(八)邵庄乡卫生院采样点
地 址:肃宁县邵庄乡邵庄村
负责人:王永红 联系电话:13785783379
联系人:董建宁 联系电话:15831704380
(九)尚村中心卫生院采样点
地 址:肃宁县尚村镇翠微路
负责人:邱孟雄 联系电话:18303299959
联系人:齐艳华 联系电话:13784741509
(十)付家佐镇卫生院采样点
地 址:肃宁县付家佐镇付家佐村
负责人:王 红 联系电话:13111710506
联系人:田秋锦 联系电话:18632772605
(十一)肃宁县妇幼保健站采样点
地 址:肃宁县石坊东路妇幼保健站
负责人:杨慧聪 联系电话:15383879520
联系人:杨素华 联系电话:15028633386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肃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来吴返吴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吴返吴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吴返吴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城区)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吴返吴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吴返吴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吴返吴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在全县设置11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吴桥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关于来沧返沧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来沧返沧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沧返沧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沧返沧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市城区共设置5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
地点一:黄骅市人民医院院内采样点
联系人:田丽梅 联系电话:5223329
地点二:黄骅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胡淑英 联系电话:5238809
地点三:黄骅市便民采样点(文星湖公园东门)
联系人:董永亮 联系电话:13831710766
地点四:黄骅开发区博爱医院
联系人:杨雅轩 联系电话:18632729789
地点五:黄骅神农居医院核酸检测点
联系人:纪执军 联系电话:13930793294
各乡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在属地乡镇卫生院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黄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来东光返东光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东光返东光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东光返东光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后,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东光返东光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东光返东光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东光返东光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在县域内共设置11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速扩散!来泊返泊人员必须立即核酸检测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来泊返泊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泊返泊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泊返泊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附近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泊返泊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泊返泊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泊返泊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市在全市共设置17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泊头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来任返任人员必须立即核酸检测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来任返任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任返任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任返任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周边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任返任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任返任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任返任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市在全市共设置13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
1、华北石油管理局总医院
时间:24小时
联系电话:0317-2728973
2、任丘市人民医院
时间:24小时
联系电话:0317-3377820
3、任丘市中医院
时间:24小时
联系电话:0317-2262883
4、华油中医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781714
5、任丘友谊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373161
6、任丘城东三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651876
7、任丘康济新图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5592715
8、华北石油井下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739374
9、任丘益民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832884
10、任丘法医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369170
11、华北石油油建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594582
12、华北石油二部医院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0317-2789741
13、石化公园便民采样点
时间:早8点--晚8点
联系电话:15076747725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任丘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孟村回族自治县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来孟返孟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的
通 告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来孟返孟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孟返孟人员在到达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时,必须立即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二、所有来孟返孟人员在第一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前往目的地所公布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来孟返孟人员在进行核酸检测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四、所有来孟返孟人员在第二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须自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不落实通告相关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为方便来孟返孟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检测效率,我县共设置8个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具体为:
地址一:朝阳大街全民健身馆便民核酸采集点
工作时间:8:00-20:00
联系方式:0317-6012123
地址二:孟村回族自治县医院核酸采集点
联系方式:0317-6012123
地址三: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县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韩来营
联系方式:13383077159
地址四:辛店镇卫生院
联系人:寇春博
联系方式:0317-681312
地址五: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卫生院
联系人:张兴强
联系方式:13333178060
地址六:孟村回族自治县牛进庄乡卫生院
联系人:张国镇
联系方式:13633379222
地址七:孟村回族自治县高寨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张秀华
联系方式:13131744433
地址八: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镇卫生院
联系人:吴洪强
联系方式:18832729118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孟村回族自治县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来源:海兴融媒、献县融媒、肃宁融媒、吴桥微在线、黄骅疾控、东光电视台、泊头力量、任丘融媒、孟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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