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验评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树立物业管理典型,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根据《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办法》(温政办〔2021〕32号),在各地初评的基础上,我局委托温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对2021年度申报的项目和2018年度的示范项目进行考评和复验。

鹿城区嘉鸿花园、温建商务大厦等72个物业管理项目达到“全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被评定为2021年度温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温州大剧院通过国家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复验;龙湾区检察院大楼通过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复验;金会昌家园、岛中岛别墅园等45个物业管理项目通过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复验。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评示范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贡献。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2日

◎来源:龙湾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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