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显示,加拿大已于本周二公布了《在线新闻法》提案的相关细节。据悉,该法案或将强制要求谷歌与Facebook需要与当地新闻机构达成合理交易,为其平台上的相关内容支付相应费用。

据了解,该法案要求拥有不均衡议价权(按营收计算)的数字化平台与新闻机构达成相关交易,并交由监管机构审核。据悉,该法案的执行主体将涵盖在加拿大运营的所有新闻媒体,包括数字化媒体,并允许其与这些数字平台进行谈判。

加拿大文化部长帕布罗·罗德里格斯曾表示,“加拿大新闻行业陷入危机”。据悉,Facebook与谷歌已经同意在3年内投资10亿加元用于新闻项目,并且均发布声明表示正在评估这项新规,以及“希望配合”。

对此罗德里格斯表示,加拿大方面正在与上述公司展开谈判,并透露他们对监管持开放态度,以及我们之间的对话非常坦承和友好。

而在此前,澳大利亚曾在今年2月通过一项法案,强制规定数字平台需要向当地出版商支付内容相关费用。当时就有观点认为,此举或为其他区域树立了榜样。当时澳大利亚财长约什 · 弗莱登伯格曾指出,“新的法律将确保新闻媒体企业所生产的内容可以获得公平的回报,这项法律是一项重大的微观经济改革。”

有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自2008年来加拿大已有超450家媒体机构关停,其中包括去年的64家。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加拿大新闻媒体行业已向Facebook方面施压,并要求针对该公司出台更多的监管政策,以“弥补其这些年来的广告业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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