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表演中每个角色的动作,也就是身段,是很重要的、京剧原理要求处处避免写实,事事都要用美术化的方式来表现,有一定的传统表演程式规矩。戏中的所有动作都要美观,不能像平时那样,且须有板有眼,符合舞蹈的性质.因此,无论行动坐卧,处处都有特别的规定,手一指,腿一抬,眼一看,耳一听等等,都不能随便做出姿势。快板有快板的举动,慢板有慢板的举动。一举一动不但必须合乎节拍,而且必须力求美观。如果动作像平时一样过真过实,便无美术可言,而一旦走板离拍就更不符合规矩了。
梅兰芳的身段则注意避免平实的问题,处处采用美术化的方式提炼动作。他的姿势优美是举世闻名的,而且所有动作都能丝毫不差地与急缓疾徐的音乐腔调合拍。在每出戏中,梅兰芳都遵循规矩,并根据对剧情的体会,准确地运用各种身段技巧表现剧中人物的思想情感。他的动作或刚健,或婀娜,或方正,或圆和,文不温,武不躁,静书寓动,动中寓静,处处以美术化的表现手法将剧中人物活生生地展现在观众面前。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戏曲剧目中各类角色所著服装大体有四类,即“蟒”、“褶子”、“帔”、“靠”。“蟒”分“男蟒”、“女蟒”,“女蟒”是皇后、嫔妃、公主、贵妇及有社会地位妇女的礼服。“褶子”分“南褶子”、女褶子“,绣花和各种色彩丰富的“女褶子”是大家闺秀的便服,青素色沿边的“女褶子”是贫苦妇女的服装。“帔”分“男帔”、“女帔”,“女帔”也是皇后、嫔妃、公主、贵妇、小姐及有社会地位女性的一种便服,“靠” 圩“男靠”、“女靠”,“女靠”是古代女将的服装。
当年戏剧家齐如山先生拍摄了梅兰芳扮演不同旦角的基本姿势及服饰的照片,并以文字说明其区别。现将《梅兰芳艺术一斑》中十二中姿势原照列后,分别解说。
1.坐式
旦角穿“蟒”坐式,一定不能正坐,腰要直,身体须稍偏并稍往前倾;左手按在腹部右边,右手按在左手之上,两肘稍往外张;两腿两脚并拢,两膝稍后移,一脚尖紧靠另一脚心,或一脚歇靠于另一脚之后。
穿“帔”坐式大致与穿“蟒”相同。只是两肘须稍稍收敛,两脚要前后紧靠。
穿“褶子”坐式也与穿“蟒”基本相同。身体还可稍偏,腰则稍软。两肘要紧靠腰间。两脚也须前后紧靠,有时可稍往前伸,脚尖须将裙边挑起,但不要露脚。
穿“靠”坐式要求身体比较正,但不可太正,腰要直,肩要圆,两手按在胯间,肘要张,两腿也须紧靠。
2.立式
旦角穿“蟒”立式,对单人出场正立而言,身体须稍偏,与戏台正前方成十余度斜角。左手按于腹部右侧,右手按于左手之上并稍偏右。因穿“蟒”必佩玉带,故两肘须往外张,应防止两肘与玉带相连而姿势不美。如在武戏中披“蟒”,则右手须始终端起玉带。两腿要紧靠,一脚尖靠于另一脚心,两脚一定不能平立。出场如面对、斜对或背对其他角色时,则不受方向限制。
穿“帔”时,身体可再稍偏,与戏台正前方成二十余度斜角。两手姿势仍如穿“蟒”那样,但要稍往下,而且两肘要稍稍收敛。“帔”下垂较直,如裙子也直,便显得周身垂直而僵硬,因此应视剧情需要有所变化,有时可用一脚跟将裙子往后趟起,或用一脚尖往前支起,以显示衣裙波纹起伏而姿势生动美观。
穿“褶子”时,身体方向与穿“帔”相似。只是两肘须紧抱,两手稍往上。两脚则一前一后,也须紧靠,有时也可用后脚跟将裙子稍微支起,方为美观。
3、卧式
戏中无论什么角色,表演睡眠时一般都不许躺卧,因为躺卧太近写实而不美。只有花旦在踩跷表演时偶尔为之,其状如同真的躺卧举动,以出规矩之外。旦角表演睡眠时,应坐在椅子上。如身前有桌子,则身体要稍往前倾,头微低;将一臂的肘部靠在桌面上,前臂向上弯曲,手指托住腮;另一手放在腹部;身体稍稍向支撑手臂的一侧倾斜;两腿紧靠,两脚一稍前一稍后。如身前无桌,身体要往左或往右稍靠,仍用一手托腮,另一手稍扶托腮手臂的肘部;其余身段与有桌的情况相同。
4、望式
旦角作望式,不许直望,头必须稍低、脸稍偏,将眼皮一抬即可。望时,以一手撩袖,高举过头;另一手按在同侧腰间,稍往后偏,手背朝里,腰要稍稍弯曲扭动;同时必须踏步,如举右手则踏右脚,举左手便踏左脚。
5、羞式
旦角作害羞的姿势,如著装带水袖,即往一边垂直扭头,以一水袖作遮面状,但举袖胳膊不许横;另一手则按腰间;两腿也应紧靠。如无水袖,则遮盖的胳膊要横,另一手可背在腰后。
6、思式
旦角作思考状,如著装带水袖,头要稍低稍歪,一手中指轻轻按在同侧鬓间,肘部须紧靠腰部;另一手轻托按鬓手臂的肘部;眼皮稍微上翻;两腿紧靠。如著装不带水袖,则按鬓手臂的肘部可稍往外张;腰要向按鬓手臂一侧稍弯;按腰手臂一侧的腿要稍稍弯曲,另一脚要踏步。
7、指式
旦角手势中的指法,在不同剧目不同剧情中的具体运用可谓变化多端。梅兰芳表演手势将在设专门章节详解。敬请留意。
8、托物式
旦角若穿带水袖的服装托物,如托茶盘、香盘等等,一般用左手。以大拇指按盘边,小拇指微翘,用其余三指托盘底,中指尤其要用力,手腕须往后翻,使盘子距离脸部一尺多,盘中物品的顶部大约与额持平;右手按于腰部左边,但须稍微靠下,因左手已横,故右手要直。若穿无水袖的服装,右手可叉于腰间,手心须朝外;而托盘之手须稍微靠前;身体往前倾,下额约与左手腕成一平行线。站立时也须踏步。
9、提物式
旦角若穿带水袖的服装提物,如提篮子、包裹等,向来多用左手。手式的远近前后,与“托物式”大致相同,但须较低;以左手中指提起篮梁中段,大拇指指尖稍按之,手高约与胸齐;右手亦按于腹部偏左,仍须稍微靠下;身体稍往前倾;一脚可稍往前,以便另一脚的脚跟将裙子支起。如穿无水袖的服装,则右手可叉于腰间,肘部稍向外张,而提篮的手却要稍微合拢,以形成两臂一直一横的姿势。
10、搬物式
旦角在戏中搬物的品类并不多,只搬椅子数种而已。搬时椅子须向外偏,将身体的正面让出,椅面约与腰部持平或稍高,切不可太低,尤其不能从身体正面搬出。
11、抱物式
旦角抱物大约分两种。一是单抱,如抱令箭或刀枪等物;二是双抱或称“捧”,如抱食盒、妆盒等。单抱都用左手,握住刀枪的柄头,手心由里往后再往外翻转,将指节按于腰间,肩膀须圆;右手如持鞭则须高举过头顶,鞭头微斜而不要太直,或将鞭平举于身前而高与胸齐。
12、捧物式
旦角双抱称为捧,双手捧物时也须将该物放在腰部的左边,左手拿住物体的左边,右手拿住物体的右边,将身体前面全部让出;身体往前稍倾并稍往左歪,以显示所捧之物颇有重量。戏中的丫鬟常有这种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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