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上,党组书记、局长郭培林要求把思想统一到《条例》及《实施细则》精神上来,要高度重视《条例》的推广与实施运用,及时部署安排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严格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市场主体登记工作,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以实际行动为榆阳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新贡献。
《条例》对各方面高度关注的市场主体“注销难”、虚假登记等突出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一是规定简易注销程序,简化提交材料要求和注销程序,压缩公告时间,为实现市场主体便捷有序退出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增设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为服务“六稳”“六保”提供法律支撑;三是完善撤销虚假登记制度,受虚假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
会后,快办中心及时组织市场主体登记审批工作人员对《条例》、《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深入学习,加深对《条例》的全面掌握,及时更新群众办事指南,为正确使用新《条例》服务市场主体奠定了理论基础,做到登记注册窗口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条例》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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