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电子报

证券时报记者 刘艺文

在监管重拳出击后,券商通过网络大V导流开设股票账户模式虽然已基本熄火,但一些违规的网络导流问题仍然存在,甚至已开始潜伏在自媒体公众号文章之中。

证券时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种隐蔽的导流模式与此前常见的大V导流开户不同,这类导流并不直接在自媒体公众号文章或者广告中放置开户链接,而是要求用户通过微信添加特定联系人,或者让用户留下联系方式后,对方再主动联系用户来开设股票账户

记者联系了其中一位联系人,该人士称,“我合作的券商有好几家,都是市面上排名靠前的正规券商,肯定不会坑自己粉丝。”该人士还向记者发送了一个开户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后,即出现某家券商开户页面。

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导流方式,虽然不直接放链接,但无非是多了一道流程,本质还是导流开户。个人导流开户是一种客户招揽行为,仅可以委托证券经纪人代理客户招揽活动,且证券经纪人应当是证券从业人员,其他委托招揽客户或者开户的行为是不合规的。

据了解,对于券商借助第三方平台开户引流这种处在灰色地带的模式,监管部门则持规范态度,将出台规范性文件。而对于没有资质的网络大V或其他自然人的引流开户,则是禁止的。

更隐蔽

的网络导流开户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有部分自媒体公众号文章中称,可以帮助粉丝开通上市券商的股票账户,开户后收取的交易佣金可以低至万分之1.5或者万分之1.3,而且开户后入金3万元以上的,还可以不定期投送相关研报。与此前通行做法——即让用户直接点击开户引流的跳转链接不一样,这种开户方式并不直接导流,而是让有意向的用户在特定页面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然后有专门人员联系用户来指导开户。

还有另外一种形式,就是有开户信息的公众号会留下联系方式,让有意向的客户来联系办理开户。

记者联系到了其中一位财经自媒体的博主,该博主发给记者一个二维码以及开户流程的手册。扫描二维码之后,跳出某家券商软件的下载页面,随后需要下载软件按流程开户。在操作过程中,需要输入推荐人的ID号码就明确:证券经纪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不得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禁止”与“规范”

的界限

据了解,监管部门对不同的网络引流开户方式的态度是不同的。

对于借助第三方平台开户导流,监管持规范态度,出台规范性文件。监管对于通过没有资质的网络大V或其他没有资质的自然人引流开户行为是禁止的,甚至处以罚单。同是开户导流,为何会有这种区别?

“第三方平台是券商租用的,展业主体还是券商自己,所以是可以的。通过网络大V导流的话,展业主体就成大V本人了,如果大V不具备证券从业资质,那当然就不合法。”有券商人士表示。

委托第三方自然人,只能采取经纪人的形式进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明确,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员工或者委托公司以外的人员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委托公司以外的人员的,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证券经纪人形式进行,不得采取其他形式。

按照《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券商租借第三方平台引流,应当遵循业务独立、技术安全、数据保密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业务规则从事业务活动,维护证券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并持续跟踪评估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合规性及安全性。第三方机构仅限于为证券公司提供网络空间经营场所等信息技术服务,不得介入投资者招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接收交易指令等证券业务活动的任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