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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如皋市出台《如皋市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明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职责,要求补充耕地项目在立项前应实施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实施中凡使用客土必须通过检测,完工后要组织耕地质量评定,落实对补充耕地地块选址和整治全流程监管,确保新增耕地质量符合控制“占一实一、占优补优”的要求,实现区域内耕地动态平衡。

(来源: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 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