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珍稀”

所以“珍惜”

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

April 8, 2022

每年的4月8日是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为加强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整体保护力度,保障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松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开展以“守卫自然生态系统 依法保护珍稀动物”为主题的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活动,为松溪县自然保护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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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谈交流

在进行联合执法活动前,各单位工作人员就如何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好珍稀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为守护国家级生态县筑牢生态司法屏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就加强各单位协作配合,畅通法法衔接机制,建立高效的线索交流渠道达成了共识。

白马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珍稀动物:

(黑麂)

(雕鸮)

(鬣羚)

Nature Reserve

二、深入保护区,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拆除捕鸟网

检察干警与公安局、林业局执法人员共同深入松溪县白马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就是否存在私设捕猎工具危害珍稀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摸排检查,在联合执法的过程中发现并拆除捕鸟网1张、捕兽夹2个。

拆除捕兽夹

Reminding

三、检察官提醒

保护珍稀野生动物

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别等“珍稀”

才懂“珍惜”

在此,检察官也郑重提醒大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就意味着不仅仅是猎捕,即使是出于赏玩、转卖、炫耀等目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都有可能面临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制裁。

不要等到“珍稀”了,才懂得“珍惜”!

编辑:朱新翔、江莹

审核:吴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