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近代中国沉痛屈辱的历史从这里开始,自英国发动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承受了太多的苦难,无数仁人志士在布满荆棘的道路上探索救国之路,致力于找出制度的“错误”予以修正,并效仿西欧使中国走向“自强”,实则不尽人意。我们今日站在上帝视角评价先人们做法的局限,亦或是将全部罪责归结于清政府的腐败以及封建制度的阻碍,未免有些不甚了了。而将时间拉回到中古社会晚期,这一时期的中国社会与西欧社会并无太大差距,那么至鸦片发生前的这段时期,究竟是从哪个环节开始有了不同走向呢?

一、症结在何处?

此前对于西欧社会转型的普遍看法是,西欧由于在原始积累阶段的暴力掠夺、海外殖民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然而同样的资本主义萌芽又为何被扼死在中国封建社会的襁褓中的呢?又是怎么在西欧的社会中发展壮大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西方殖民者的扩张

实际上,西欧正是经历了内部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后才对外殖民、掠夺从而获得原始积累。因为掠夺本身并不能产生资本主义,纯粹的掠夺是可以称作文明的倒退,我们只能说掠夺是对已经存在变革因素的社会催化剂。

以与明朝同一时期的中世纪晚期西欧为时间轴,这一时期中西方都是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但不同的是西欧乡村里个体农民劳动生产率得到了较大水平的提高,农产品产生了盈余可以用于交换,这也是工业社会发展的基础。随之而来的还有富裕农民阶层的兴起,奠定了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乡村基础。

农民物质力量的富足明显使他们的和精神力量也得到了普遍发展,特别是在英国,产生了一大批约曼(Yeoman)富裕阶层农民,他们不仅是资本主义农场主的前身,也是农业现代化——尤其是在英国工业革命前新兴资产阶级的预备力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位男子在与蒸汽火车赛跑

二、宗法制VS法律体系

从明清开始,中国农村的劳动生产率就处于停滞甚至下降趋势,之后又因战乱,直至1949年仍未有所大的发展。农民始终挣扎在死亡线的边缘,即使是丰年,也难以糊口,若遇天灾人祸,往往家破人亡,卖儿鬻女,常有绝户。1930-1946年,清苑11个村庄竟有126户灭绝户,其中不少是在荒年饿死的。

另外,在中国封建时期的农村,奉行的依然是宗族制,审判的依据并非法律,而是族规家规,有影响力的家族甚至可以有将族规申报朝廷请求批准。明朝时,宗族内部发生纠纷或矛盾,甚至发生刑事案件时,都必须先报告给族长,若是不经报告而擅自报官,族长有权力实行对报官者实行重罚,这是明朝政府明确赋予族长的调停权。

而对于族长的审判,众人无权违抗,更不可能像英国农民那样与领主讨价还价。在赋税的征收上,由于没有正式的法律立法文件限制地主的剥夺,农民对于豪强地主在田租额上越来越沉重的压迫并无反抗的余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位农民正在拉着牛在贫瘠的田地里耕地

根据陈振汉教授的估计,明末清初的正额地租占到收获量的50%-80%,并且农民不仅是为地主劳作耕地,还要受其差使奴役使唤,“又有擅将佃户为仆恣行役使,过索租粒,盘箕磊利,甚有唤其妇女至家服役佃户不敢不从者”。“见田如主人,而佃户如奴仆,有事服役不敢辞劳”。在此境况下的中国农民面对地主恣意役使和无限盘剥,难有累积个人财富的机会。

反观劳动生产率提高下的西欧农村,农民有了个人财富的初步积累,个人保护私有财产的意识初步觉醒,这也使得农奴一步步限制农场主任意剥削,并在斗争中逐渐形成了庄园法。庄园法不仅仅对于农奴的劳役时长、范围等工作量有精细入微的规定,实际上也限制了庄园主对于农奴的剥削,如在英法的庄园里,庄园法的规定甚至精确到农奴午餐晚餐的配给。

而且庄园中往往有庄园法庭,法庭由领主主持,但是法庭需要全体成员参加,而且通过决议需要全体成员的同意。因此,农奴在与领主有纷争的时候,往往据理力争,虽然领主经常通过恐吓、威胁等方式来逼迫农奴妥协,但是随着农民个人财富的积累,这种手段往往不至于给农民构成致命的威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西欧中世纪典型庄园建筑图

三、乡绅VS乡绅?

此基础之上,中国和西欧的社会都发展出了一个在基层社会组织中占有话语权的阶层­——“乡绅”。西欧的乡绅阶层是一个经济上的概念,他们是由经营资本主义农场发展来的阶层,其致富主要是靠农场经营,追求利润或财富。

西欧的乡绅是在骑士之下的阶层,最初是带有军事性质的小地主阶层,后来逐渐形成了一个低于骑士的等级而存在。在14-16世纪的两百多年间,王室和教会的地产日益萎缩,而乡绅阶层的土地增长一倍多。美国学者在研究了16世纪上半叶宗教改革后教会地产的分配后肯定地指出,教会改革后的土地大部分都落入了乡绅的手中。

地方管理上,行政管理的实权基本上被乡绅所掌握,从1360年爱德华三世下令要求委托一名领主以及3、4位经济富裕的人协助维持治安开始,乡绅正式转为治安法官,他们不仅维持乡里的治安,还参与司法和监督市场等事务,虽无俸禄,但在乡里有很高的威望。他们在此过程中逐步分享了中央贵族的权力,占据了财政部、法庭以及枢密院等要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英国中世纪晚期议会议事图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乡绅阶层受教育程度提高和财富的积累,中世纪晚期的阶级壁垒逐渐模糊起来,农民上层有很大的机会进入统治者下层,这也使得西欧中世纪晚期的农村产生了具有流动性、富有生气的局面。

四、明清之际的乡绅——社会的蛀虫

而中国的乡绅阶层大多是在官本位朝廷官员在基层组织的延伸,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某些高官或其亲属凭借其免役权在家乡的买地成为缙绅地主。中国明清时期的朝廷官员不仅在朝和退休致仕后有免役权,而且还荫及身边的亲属,因而培养出了一大批依靠收地租为生的、在小农经济社会中占据巨大话语权的缙绅阶层。

因此,中国封建社会在土地兼并的问题上一向无法根治,主要就在于缙绅阶层随着朝纲不振便会以各种非法手段来兼并土地,而这些土地又有免役权,所以国家征派的赋役就层层转嫁给了农民。显然,明清之际的缙绅们超强的经济掠夺使得中国农民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压缩,农民无法积累个人财富,生产力也无法提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晚清时期乡绅老照片

并且,缙绅在基层组织以特殊的身份参与公共事务,他们相互通婚逐渐形成一个固定的阶层,互通有无,在地方上有很大的影响力,地方官往往难以独自应付,因而不得不与他们共治地方事务。在这样的地方基层管理下,农民的利益更难保障,法治起到的作用往往没有某个具体的人的话语更加有效,这样的情况在基层更为突出。

五、农民之力量

因此底层人民在长此以往的压迫下,社会上也形成了逆来顺受的风气。基层农村如同一个越扎越紧的裤腰带,在君主专制下的“忠”、“孝”背景下,被强调“三纲五常”所束缚,同时又有乡里保甲制度和宗族缙绅制度相结合的控制,农民在经济和精神上被双重剥削,法治也无法真正保障他们的利益。

农民不得不以一种超常的节约活着,这种最低限度的消费水平更难带动经济的发展。所以中国也一直难以进入现代法治社会,与此相伴生的还有经济上的停滞和资本主义的举步维艰。

明清以来,尽管局部地区有资本主义的萌芽,但是农民个体的独立发展没有保障,农村的整体发展没有经济和社会条件的滋养,法治规范和组织原则也没有建立起来,生产者的普遍贫穷而没有购买力,第二、三产业只靠少数的富裕阶层购买也难以为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清末农民生活老照片

而西欧则有着不同的发展方向,英国在13世纪末已经有了货币地租以及雇佣经济,并且不断壮大成为农村社会的中坚力量,从而使得富裕农民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活动,为资本的原始积累贡献力量。

结语

因而,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是财富的积累,更是个人权利、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社会阶级变化的产物。中国的经济发展经过寒冬中的苦苦探索,我们终于找到了市场经济之路,探索中西方社会转型的根本目的就是拿来为我们所用,这些社会保障机制、产权问题、个人权利等等问题不仅是在社会转型时期的重要问题,放在今天的社会依然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这是历史发展给我们留下的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