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鹰是战无不胜的战神象征,英雄的标志。什么叫“英”?什么叫“雄”?汉末三国时期思想家和政治家刘邵的《人物志》云:“夫草之精秀者为英,兽之特群者为雄,故人之文武茂异,取名于此。是故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鹰天生聪明勇猛,以鹰象征英雄可谓十分恰当。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在鹰身上注入了越来越多的文化内涵和吉祥寓意,形成我国独具特色的鹰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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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猎文化属于极具特色的民俗,历史上,不仅可以为人们提供食物来源,也是可供娱乐的活动。

鹰猎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史前时期,鹰作为一种猛禽,可以通过短时间和相对低成本的驯化帮助人们捕猎,而用这种猛禽进行狩猎,在生产力低下的冷兵器时代,不仅大大提高了狩猎效率,还有效扩大了狩猎范围,所以先民们对鹰产生了发自内心的喜爱和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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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现,在6000年前的红山文化遗址中,挖掘出土了大量的玉鹰、玉鸮和玉鸟,而且玉鹰的数量远远超过玉鸮和玉鸟。契丹、女真和蒙古这三个与红山文化处于同一地域的少数民族,其王公贵族始终保留着一种鹰猎的传统。直到今天,生活在北方草原上蒙古族牧民仍将鹰视为一种神物。东北的满族、赫哲族、鄂温克族、哈萨克族都有神鹰崇拜,凡信奉萨满族的民族,几乎都有自己的鹰神话传说以及对鹰的各种禁忌和礼仪。在萨满的观念中鹰被当做是光鸟或者火鸟,而光和火象征着宇宙生命,代表着生命之源,鹰则是传递光和火的使者,鹰具有通天贯地的能力,知晓人间和宇宙的一切事宜,所以萨满教的巫师们自古对鹰顶礼膜拜。在专门的祭祀鹰的仪式上,不仅要对鹰神念诵特定的祝词,衣服和帽子上都有神鹰的图案。萨满神帽上一般装饰着数只小巧玲珑的鹰。萨满的传统星祭中,鹰神也是主要的祭祀星神之一,其形象为金牛、天狼、双子等星座组成的一尊展翅巨鹰。具有飞翔能力的想象和鹰崇拜观念的结合,也产生出一系列萨满宗教神话。在布里亚特神话中,神鹰和一位人间公主的孩子就是世间的第一位萨满,甚至在朝鲜族萨满神话中也有类似的关于先祖起源于鹰神的传说。2007年5月31日,吉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申报的《乌拉满族鹰猎习俗》被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吉政发〔2007〕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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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子·黄帝篇·雕鹗(鱼鹰)争》:“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虎为前驱,雕、鹖、鹰、鸢为旗帜。”是中国最早把鹰作为战斗胜利的象征。《诗经·大雅·大明》:“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意思是,广阔牧野作战场,檀木兵车亮堂堂,四马威武又雄壮。三军统帅师尚父,好像雄鹰在飞扬。协助武王带军队,指挥三军击殷商,一朝开创新气象!诗中以“鹰扬”象征军容的威猛和战争的胜利。《史记》记载有李斯去世前的犹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说明春秋战国时期鹰猎技以已为中国人熟练掌握,鹰猎已经成为统治阶级重要的娱乐方式。《后汉书·袁术传》载:“(袁术)少以侠气闻,数与诸公子飞鹰走狗,后颇折节,举孝廉,累迁至河南尹、虎賁中郎将”。武则天之孙李重润的墓壁画《臂鹰图》印证了唐宋时期在士大夫阶层极为盛行驯鹰之风等等,不一枚举。《礼记·月令》云:“惊蛰之日,鹰变为鸠。小暑之日,鹰乃学习。处暑之日,鹰乃祭鸟。”古代汉族先民们通过观察鹰的繁殖时间和猎食本能,不仅将其归纳总结为指导农业生产的物候特征,还赋予了其天道层面的内在精神意义。2012年12月21日,新乡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申报的《鹰猎》被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新乡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新政文〔2012〕203号)(项目编号:Ⅷ-017) 2013年9月6日,东海县车庄村委会申报的《鹰猎技艺》被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连政发〔2013〕84号)。

新疆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的柯尔克孜族驯养猎鹰有着悠久的历史,民间却一直保留了几千年的口头驯鹰绝学,家家几乎都会驯鹰捕猎,至今仍完整保留着原始的驯养方式,被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猎鹰之乡”,当地柯尔克孜族也被誉为“鹰王”。柯尔克孜族人与鹰,有着亲密的关系。千百年来,在没有枪支的岁月里,柯尔克孜族人通过驯服凶猛的雄鹰为自己捕猎食物,养活家人。2011年5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合奇县玛纳斯研究中心申报的《柯尔克孜族驯鹰习俗》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发〔2011〕14号)(序号:1218,项目编号:Ⅹ-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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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纳西族的鹰猎活动始于公元1253年,明代地理学家徐霞客编著的《徐霞客游记》附编《丽江记略》中记载,忽必烈率大军南下征服南宋时,随大军而来的一支管鹰犬部落,落藉丽江周边地区。作为古羌人的后裔,纳西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相继吸收了多民族的鹰猎技能,结合本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创造了本民族较为系统、完整的鹰猎文化,并延袭至今。纳西民族的东巴经书中,纳西东巴教将猛禽中的大鹏鸟,提到至尊神鸟的地位,被称作大鹏修曲,表明自然界中的鹰雕,被纳西族先民当做神祇图腾而受到顶礼膜拜。2017年6月2日,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报的《纳西族驯鹰习俗》(序号:140,类别:民俗)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历代文人墨客寄情于鹰,借鹰抒怀,以鹰言志,赋予了鹰猎文化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如:

放鹰

【唐】白居易

十月鹰出笼,草枯雉兔肥。下鞲随指顾,百掷无一遗。

鹰翅疾如风,鹰爪利如锥。本为鸟所设,今为人所资。

孰能使之然,有术甚易知。取其向背性,制在饥饱时。

不可使长饱,不可使长饥。饥则力不足,饱则背人飞。

乘饥纵搏击,未饱须絷维。所以爪翅功,而人坐收之。

圣明驭英雄,其术亦如斯。鄙语不可弃,吾闻诸猎师。

鹰猎是中原人民适应环境、利用自然的一种生存方式,是中华民族伟大创造力的一种体现,对于维系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共同繁荣等方面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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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猎文化源于中原,后传于全国各地及海外,是中原地区先民们世代相传的,在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的一项传统手工技艺,是中原文化、黄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具民族特色。历史上,鹰猎为不仅为人们提供了食物来源,也提供了精神娱乐活动。从丝绸之路经过的长安、敦煌、酒泉、新疆等地先后考古发掘出土的墓葬壁画、文献及石窟壁画中都有许多关于鹰猎的资料来看,鹰猎也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一个很好媒介。2010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5次会议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比利时、捷克共和国、法国、韩国、西班牙、蒙古、 摩洛哥、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叙利亚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11个国家申报项目《鹰猎文化》,将其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史上最大的提名案。2021年12月13日至18日,在线举行的年度会议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将39项遗产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驯鹰术》作为一项人类活态遗产被列入此次新增项目,包括阿联酋、奥地利、比利时、克罗地亚、法国、德国、韩国在内的20多个国家入选。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制约鹰猎文化传承、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其生存空间逐步减小,唯有将这一极具特色的民俗同旅游进行融合,使其得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其生命力才能真正得到延续,该项目才能真正得到有效保护。

作者:王韵筱(本文系作者原创,授权“汴梁城下”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