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服务吉林“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2022年吉林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李昌奎/《产教融合研究》杂志社
〔摘要〕本文从项目组织、首次实施、已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企业参与基本条件、项目类型、重点支持方向、工作流程、同类项目和企业案例等方面介绍了吉林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对项目组织、申报、实施和结项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供需对接就业育人;教育部;吉林省;广东省;浙江省
〔DOI〕https://doi.org/10.6938/iie.0402.jls
〔来源〕产教融合研究,ISSN2664-5327,第4卷第2期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征集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吉林省将实施2022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这将是吉林省第四次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前三次分别在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实施。2020年吉林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列入吉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课题名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3号)、《关于推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2016)3号)精神,深化转型改革、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以社会和产业力量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改革,吉林省实施2022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一、项目组织
吉林省教育厅
二、首次实施
2018年
三、已实施年度
2018年、2020年、2021年
四、工作目标
通过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整合行业企业资源,充分参与高等教育教学,推动产教双方深度融合,以“理念引领、政策驱动、项目推进、制度规范、服务提升”为工作遵循,以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为工作统领,以深化高校分类管理改革为发展动力,以“优结构、强两双、建四新、促合作”为重点任务,主动服务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需求,重点围绕汽车、冰雪、医药健康、光电信息、人工智能、生态环保(新能源)、碳纤维(化工新材料)、文化旅游、现代农业、休闲康养、智能制造、电子商务、乡村振兴等相关产业领域进行立项建设。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高素质人才供给能力,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高校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培养大批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增强企业、行业、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019年8月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吉林“贯彻新发展理念 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发布会上,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景俊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吉林在推动“三个五”发展战略、长吉图战略、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的基础上,细化实施了“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景俊海介绍,“一主”就是把长春打造成“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进一步做大“长春经济圈”,在全省发展中发挥主导辐射带动作用;“六双”就是建设工业和医药健康产业“两个走廊”、沿中蒙俄和沿图们江鸭绿江“两个开发开放经济带”、东部避暑冰雪生态和西部河湖草原湿地“两个旅游大环线”、长白通(丹)和长吉珲“两个出海大通道”、长春国家级创新创业和白城国家级高载能高技术“两个基地”、长春吉林一体化和长春公主岭同城化“两个协同发展”。目的就是让集群产业形成“廊”“线”,让相关功能形成“道”“带”,让资源开发形成“基地”,让主要区域“协同”发展,这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发展新路、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路径,是抢抓发展机遇的“投资地图”。
五、基本原则
1.自主自愿原则。企业自主应征,学校自主申报,双方自愿合作;
2.对等合作原则。校企双方均是项目建设主体,学校方面为实施主体,企业方面为指导及监督主体,双方共同为项目建设成效负责;
3.协调联动原则。校企双方按照合作协议,协调和调动双方所掌握的资源为项目建设服务,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4.共建共享原则。项目建设过程由双方共同实施,建设成果由双方共享,对建设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企业参与基本条件
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至少2年,在所属行业及领域具有较为领先的技术力量和研发实力,业务稳定、业绩良好;
(二)参与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信用良好,无欺瞒、诈骗等不良记录,并能提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良好报告,在相关领域具有与高校开展合作的良好基础;
(三)鼓励企业每批次提供的实际支持资金总额不少于20万元(不包含软硬件等投入)。企业提供的实际支持资金作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项经费,不附带附加条件;
(四)企业需诚实守信,热心人才培养。严禁弄虚作假,坚决抵制违约欺诈、变相购买、私相授受等违规行为;
(五)企业指定专人负责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相关事宜。
七、项目类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改革成果。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将产业和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并推广应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3.师资培训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由高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开展面向教师的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师资培训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1万元/项;
4.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高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软硬件支持价值总额不少于5万元/项;
5.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6.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教师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高校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上述项目类型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类型一致。
八、重点支持方向
2022年度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机器人与装备制造、新能源、智能农业、智能医学、新文科等方向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九、工作流程
1.项目征集。符合条件且有校企合作意向的企业均可提交项目。
2.项目发布。由省教育厅对企业项目资源信息予以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公示后予以发布,项目信息发布后在真实性等方面收到异议并证明属实的,将撤销相应企业项目发布内容;
3.学校申报。发布的企业及项目信息,由学校结合自身情况,结合项目类别和合作要求,在规定时间自主申报;
4.企业评审。企业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或评审,并在评审结束后向各高校开放。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得到妥善处理的,可以提交至省教育厅申请立项;
5.项目立项。企业评审推荐至省教育厅的项目,经审核,达到省校企合作项目立项要求的,准予立项。项目立项情况将由省教育厅公布;
6.项目实施。立项结果发布后,校企双方应积极启动项目研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确保落实经费拨款及软硬件支持等事项;
7.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经所在高校同意后向企业提出项目结题申请,企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按要求报送验收结论。教育厅将适时公布结题名单。
十、同类项目
教育部从2014年开始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吉林省、广东省和浙江省也分别实施本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从2021年开始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实现了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合作共赢。
十一、企业案例
作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企业,在吉林省教育厅指导下,开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港美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也参与了吉林省全部批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支持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等高校立项13个项目。开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立项吉林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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