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教育局通知,为统筹做好新形势下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守住疫情防控安全底线,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研究,现就在全省范围内采集学校师生员工共同居住人信息,请如实填报。(填报截止时间2022.4.13日)

一、填报范围和内容

(一)共同居住人是指与师生员工本人一起共同生活的全部相关人员,主要指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二)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下同)需填报所有师生员工的共同居住人信息;高等学校需填报所有教职员工的共同居住人信息,高等学校不在学校住宿学生的共同居住人信息,高等学校住宿学生不在学校期间的共同居住人信息。

(三)共同居住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在线扫码填报:

编辑:疫情防控中心 审核:刘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