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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叫斯德哥尔摩效应,它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况会导致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受害人会对凶手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会觉得自己和凶手是命运共同体,他的前途便是自己的前途,甚至对前来解救自己的人产生厌恶,视他们为敌人。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一种心理疾病,情感上会依赖他人且容易受感动的人是它的多发群体,他们往往处于一种极度缺爱或者缺乏安全感的状态,而凶手的到来往往会让他们觉得自己找到了希望,但其实这种行为不过是自己心里得病了而已。

在今天的这起案子里面,便有一个受害者对凶手产生了一种斯德哥尔摩的感情。

无法控制自己的惯犯

凶手梁明生作案时51岁,是湖北黄石本地人,在很多年前妻子就跟他离了婚。不过他还有两个孩子,过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再结婚。

在照片上的他看着憨厚老实,但有时一个面相也往往代表不了皮相下的心肠。梁明生远非照片上那么老实,相反,他还是一个惯犯。

在1999年他便因为强奸被判入狱三年,本以为他长了个教训,管住了自己。但在2004年他又因为猥亵儿童进了监狱,在出狱后他觉得还是无法控制自己,便想着猥亵儿童的罪行肯定判得重,但别的目标则不一定能让自己这么狼狈。

于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琢磨,他发现一些女大学生十分单纯天真,相较于其他人还能让自己容易得手,便把目标放到了附近的大学里面的女学生身上。

以家教为名的欺骗

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梁明生就以找家教的借口在大学校园里转悠。因为家教是大学生基本都会选择的工作,梁明生也是看准了这个才以找家教的名义欺骗了那些受害者。

被害人小静是两年前迈入大学校门,被梁明生以找家教的名义欺骗,来到了校外的一间屋子里。在屋子里面,梁明生要强行跟她发生关系,但小静拼命地挣扎,并趁着梁明生不留神跑了出去。也是由于小静的反抗,导致梁明生强奸行为未遂。

而逃离后的小静本想报警,可想着这样一来自己的名声就会受损,便暗自忍住了。她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没过几天梁明生竟然敢找上门来。

正是因为小静没有报警的举动,让梁明生觉得她好拿捏,事后他假模假样地对小静进行了道歉,小静一时心软就原谅了他。这一行为,让他更加确定小静就是自己的目标。

于是他便一次一次地出现在她的周围,并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获知了小静的宿舍,经常在小静宿舍楼下找人叫小静,慢慢地击溃她的心理防线。小静的软弱,也一次又一次地成全了他。

心不甘再犯案

到了后来,梁明生干脆就在她们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并且每天都会来学校找小静,也是因为小静的软弱,梁明生在直接把小静带到了出租屋内,并与其强行发生了关系,小静的这次反抗却没能逃出魔爪。

事后,小静依然没有选择报警,她觉得这是一件很羞于启齿的事情,而梁明生也变着法子讨好她,还时不时地给她买小礼物,这一切让小静的内心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梁明生就是自己缺失的那块父爱,把他当成了亲人。

在这种错觉的指使下,小静慢慢地接受了梁明生,后来还同意和他同居,最后竟然还怀上了他的孩子。

可是有了小静的梁明生并不满足,他并不需要一个固定的伴侣,他更多地是想要那种刺激,那种用暴力强迫别人的快感。于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梁明生选择了继续犯案。

在6天之内犯下连续两起针对女大学生的抢劫强奸案。不过由于之前梁明生在试图强奸一名12岁的小女孩时被她的父母打伤胳膊,再加上这两起案件中的受害者极力反抗,导致他的旧伤复发,刺骨的疼痛,迫使梁明生放弃了强奸她们的意图。

嫌疑人梁明生很快被警方以抢劫强奸罪逮捕,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惩处。

律师观点

梁明生以家教为名骗取女大学生信任,强迫与女大学生发生关系的行为,涉嫌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梁明生多次犯案,其中不乏强奸未遂,但同样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应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梁明生步步为营,心思不正地挑选受害人,甚至采取暴力行为迫使受害人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

对付梁明生这种人,我们一定要在受到侵害之后第一时间进行报警,而不能像小静一样软弱纵容他对自己为非作歹,甚至对他产生了斯德哥尔摩的感情,这样不仅不能帮自己逃脱魔爪,还会滋生凶手的邪念,让更多的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