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平罗县顺利通过自治区
文明城市复验
特此喜报 再创佳绩
自治区文明委印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暨新命名的第十九批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批自治区文明校园的通报》(宁文明委〔2022〕4号),平罗县顺利通过自治区文明城市到届复检测评,继续保留自治区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平罗县姚伏镇、平罗县通伏乡、平罗县高庄乡、平罗县灵沙乡、平罗县通伏乡马场村、平罗县高庄乡东风村、平罗县灵沙乡西灵村继续保留自治区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平罗县第一幼儿园继续保留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平罗县宝丰镇、平罗县高仁乡六顷地村、平罗县总工会、平罗县第六中学、平罗县渠口中心学校被新命名为第十九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
近年来,平罗县始终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本,以巩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多措并举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提质增效。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平罗县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之一,县委、政府领导亲自挂帅、以上率下,把创城复检作为“一把手”工程,实施县处级领导和县直部门挂钩包抓机制,全方位压实领导包抓责任、街镇属地责任、部门帮扶责任,切实做到任务到点、责任到人。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高频调度、全程通报,现场落实,失责追责,全力推动创城复检工作落实落细。
专项治理措施得力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攻坚克难,深入开展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农贸市场环境治理、文明交通、“蜘蛛网”飞线充电等7个专项行动,全面营造安全顺畅的交通环境、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文明有序的城市氛围。将老旧小区与背街小巷、小微公园、停车场、运动休闲设施统筹建设,改造老旧小区49个,新建改造停车场、小微游园22个、公厕40座,化解“停车难”、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满足群众宜居需求。改造14条街路,解决城市管网老化、城区内涝问题,提升城市韧性。
文明培育卓有成效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发挥全国道德模范白琴、“中国好人榜好人”杨淑梅等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结合疫情防控、文明风尚行动、移风易俗等内容,每周五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深入责任区开展以“走上街头 文明劝导 志愿实践”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引领带动全县创城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截至目前,依托18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注册志愿者3.7万余人,开展活动1.1万余场次。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五大文明创建”,不断提升创建水平,为创建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创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256个。
道德建设全面深化
围绕“新时代好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经典诵读”“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主题开展系列活动300余场。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工作主线,组织学生广泛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清明祭英烈”“向国旗敬礼”、“我和国旗合个影”“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共抗疫情、爱国力行”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500余场,将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过程。
文明意识深入人心
加大宣传力度,开设“文明城市创建大家谈”专栏,倾听意见建议。设立“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曝光台,提升居民文明意识。制作创城宣传公益片,营造文明县城大家创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等活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文明城市创建的整体合力,提高全县居民文明意识和水平。
文明创建永不止步,众志成城城市更美。平罗县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在健全机制、巩固成效、保持常态上下功夫,再接再厉,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韧劲,不断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积极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来源:文字源于中共平罗县委宣传部,由平罗县融媒体中心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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