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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

□广西法治日报通讯员 梁德佳

“驻村扶贫3年来,我敢于担当、勤勉工作,赢得群众认可,挂点村成功脱贫摘帽。当得知被人举报时,我心里五味杂陈。感谢组织调查后还我清白,让我彻底放下思想包袱……”近日,北海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收到市直某单位原驻村第一书记李某的感谢信。

2021年11月,北海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收到群众匿名来信,反映李某任驻村第一书记期间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并谋取利益的问题。

为及时核实举报内容,经领导批准,北海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调查。核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工程项目,调取工程项目申报实施、会议记录、公告公示及财务凭证等资料,并对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及村民近20人进行访谈,详细了解“四议两公开”、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运行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最终查明举报反映李某相关违规违纪问题不属实。

调查核实工作虽然结束,但难免“余波荡漾”,周围一些“闲言碎语”让被举报人倍感压力。为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北海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按照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启动对李某的澄清工作,并采取书面澄清方式,向李某本人及其所在单位送达澄清事项通知书。此外,为进一步消除李某的思想顾虑,引导他放下思想包袱,该室还持续跟踪了解李某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鼓励其继续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基层工作再苦再累我都不怕,但被举报后心里真的觉得很憋屈。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你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我深受感动,我将铆足干劲,撸起袖子加油干,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澄清正名后,李某激动不已,表示今后会更加认真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信任与支持。

为遭受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既是为了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坚决遏制歪风邪气蔓延,也是为了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北海市纪委监委快速给予澄清正名,为像李某这样的干事创业者撑了腰、鼓了劲。

“要继续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进一步提高澄清正名工作规范性、精准性,积极稳妥地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北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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