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已经展开,交警部门对超员、酒驾醉驾、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无牌、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管”“打”结合,见一起查一起,形成高压态势。
小编带你走进4月12日的整治现场,直击交警行动。
上午8时整,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拉开整治序幕。8时40分许,河南籍驾驶人曾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经过苗园路城站路口时,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引起民警注意,经检查,曾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于2016年2月购买,但一直没有登记上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民警依法暂扣该车,并对曾某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对其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2分的处罚。
在江南路万良路口,十几名电动车驾驶人因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被直属四大队执勤交警查获并依法给予了相应处罚。家住悉尼城小区的李阿姨就是其中一个。李阿姨解释说自己急着送孩子回学校,就来不及戴头盔了,说罢她从尾箱拿出一顶头盔戴好。交警提醒,无论多急,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头盔在意外发生时能有效保护头部。
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高管大队、各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都在各自辖区主要道路开展整治,全部警力做到严当头、动真格、零容忍,不消除交通违法不放过、不接受教育处罚不放过,全面消除隐患,预防和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整治中,执勤交警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力度,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引导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远离交通事故。
严当头,动真格,零容忍!
请大家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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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源;玉林交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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