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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省司法厅召开厅机关“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工作推进会议。会议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传达了谌贻琴书记、李炳军省长在贵州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指示精神,解读了省司法厅“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和工作措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涛指出,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工作,认真落实“六个大力整治”要求,先后组织厅机关各处(室、总队)、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司法警官学校开展了3轮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下步工作中,要提高站位,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自觉把这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六个大力整治”要求,严格对照厅机关“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检查,确保清仓见底。要坚决做到、严格执行厅机关“改进作风、狠抓落实”20条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提升能力,切实解决好能力水平不强、工作标准不高、质量效益不好等问题,解决好不会做、不能做、做不好等问题,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紧紧围绕“八提升两建成”目标任务,整体推进“七大板块”工作,以高质量司法行政工作助推贵州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巩固成果,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和经验,持续优化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生态。要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强力推动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充分发挥省司法厅政治机关、领导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贵州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展示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新作为、新形象、新风貌。

厅党委班子成员,厅二级巡视员出席会议。厅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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