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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滨州市市场监管局、中国政府网

编者按:日前,山东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专项执法。公告列举了十七项公用事业领域限制竞争的突出问题,需要自查。

燃气行业属于公用事业领域,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一直是反垄断执法的重点关注行业。如果管道燃气企业拥有特许经营权,容易会被推定为在其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天然气供应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此前提下,若管道燃气经营者实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行为,则存在被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风险。

燃气企业应规范自身经营收费行为,不得实施不公平高价销售、拒绝或限定交易、强制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否则将面临处罚。国务院此前就曾公布河北磁县某燃气公司因捆绑销售保险被罚款。

该公司与某保险公司达成《燃气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为推销燃气用户保险,以“不交就限制购气额度”为手段,强制用户购买保险。从2019年到2021年,共收取用户保险费27.93万元。磁县政府责成该燃气公司停止变相强制收取保险费行为。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从重处以罚款11万元

燃气企业应提高反垄断合规意识,构建企业反垄断风险防控制度。积极排查日常经营活动,及时处置企业反垄断风险。(今日编辑:包坤)

正文: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案例

邯郸市群众反映磁县某燃气公司捆绑销售保险 河北省政府派员直接核查并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退还保险费

邯郸市秦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他到磁县某燃气公司购买家用燃气时,被工作人员要求交纳50元保险费,如不交纳,每次只能限量购买100元的燃气。

国办督查室经初步核实,及时转河北省政府核查办理。河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派员赴磁县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秦先生反映问题属实。

2019年5月,该燃气公司(甲方)与华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燃气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协助乙方在燃气用户中推广燃气用户保险,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按照保费的25%支付”。为推销燃气用户保险,该燃气公司以“不交就限制购气额度”为手段,要求前来购气的群众购买保险,部分群众为避免来回购气增添麻烦影响生活,不得不购买保险。

其中,2019年,该公司以每年每户25元标准收取3630户保险费9.08万元,收到华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2.27万元;2020年,以每年每户25元标准收取4655户保险费11.64万元,收到服务费2.91万元;2021年,以每年每户50元标准收取2803户保险费14.02万元,目前尚未收到服务费。督查组认为,该燃气公司借机捆绑销售保险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针对督查发现问题,磁县政府已责成该公司停止变相强制收取保险费行为。该公司已对2021年缴纳保险费并在保险期内的1110户燃气用户退还保险费5.5万元。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燃气公司从重处以罚款11万元。河北省政府督查室责成邯郸市、磁县全面开展专项排查,督促各燃气公司在营业厅张贴承诺书,告知燃气用户自愿投保,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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