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黄小殷)4月15日,记者从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获悉,市民到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扫药店专属“通行健康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前往发热门诊,不能自行购药。药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要在“广东智慧药监平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发现发烧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药店工作人员应指引其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不配合就诊的,立即报告属地“三人小组”或拨打110电话报警。
南方网讯(记者/黄小殷)4月15日,记者从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获悉,市民到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扫药店专属“通行健康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前往发热门诊,不能自行购药。药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要在“广东智慧药监平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发现发烧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药店工作人员应指引其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不配合就诊的,立即报告属地“三人小组”或拨打110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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