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我区召开解读西藏自治区支持企业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税务局不折不扣地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确保减税降费的“及时雨”切实惠及企业。为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今年,国家和自治区减税降费打出了优惠“组合拳”。

自治区政府秘书长、政府新闻发言人旦增伦珠介绍,为最大程度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助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创造积极条件,真正把党和政府对市场主体的殷切关心落实,今年,我区部署实施组合式、规模性减税降费、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一揽子优惠政策,重点聚焦支持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税务局不折不扣地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确保减税降费的“及时雨”切实惠及企业。自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以来,截至2021年底,全区新增减税降费174.22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37.77亿元,新增降费36.45亿元。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62.99亿元,比2019年55.29亿元增长13.93%。截至目前,全区政府性基金由16项减少到5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110项减少到26项。我区已实现了自治区级收费项目清零,全区企业税费负担切实减轻。

自治区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肖厚国表示,目前,我区施行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共“五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两费”,进行顶格减免。其中,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额按50%减征;已依法享受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五税两费”按50%减征政策。该政策除明确我区“五税两费”按50%减征外,还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

同时,为确保各项退税减税政策切实落地见效,惠及企业,自治区财政厅将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区减税降费政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并对留抵退税规模占财力比重过高的县区,在分配专项资金时认真研究,逐个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做到补助资金与留抵退税规模相匹配,确保退税资金及时退付。

针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一步,我区相关部门将继续发挥联动机制优势,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广覆盖的政策宣传解读,打通信息‘堵点’,扫清信息‘盲点’,完善咨询、服务、培训体系,帮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进一步加强政策执行监督检查,精准的落实落细各项优惠政策,确保落实政策不打折扣、兑现承诺不打‘白条’。”旦增伦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