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里河街道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不断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根据《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调解受理范围和工作职责。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联合司法所、工会等部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法律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升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保障、劳动维权的重视程度,同时引导广大劳动者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街道、社区调解员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培训班,针对阶段内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调解员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等,结合案例,分析讨论、总结交流,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是及时调解到位。受理劳动人事争议现场投诉、电话投诉等多渠道的投诉内容,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情经过,在保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干预,促成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将各类矛盾消除在基层,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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