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号称11年国货品牌的朵拉朵尚因售卖377面膜遭消费者起诉,日前,本网再接知情人士透露,快手账号:朵拉朵尚创始人—李海珍 快手号:dl309950205 快手账号:朵拉朵尚 沐沐:快手号:dl678996 在直播间通过山东朵拉朵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快手店铺销售一款名为朵拉朵尚抗衰双宝精华液,其通过直播间广告牌,以及快手短视频宣称,该产品中添加了10%的玻色因。消费者在收到产品后,发现这款由广州天生丽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备案,实际生产由广州瑞芬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朵拉朵尚抗衰双宝精华液在产品的最后显示其添加的10%玻色因实际为10%玻色因溶液。日前消费者已经将山东朵拉朵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主播李海珍诉至人民法院。

根据消费者提供信息显示,快手账号:朵拉朵尚创始人—李海珍 快手号:dl309950205 快手账号:朵拉朵尚 沐沐:快手号:dl678996 在发布的多个短视频、产品页面、直播时介绍“朵拉朵尚玻色因抗衰双宝精华液”销售火爆,真实添加10%玻色因,可以促进胶原蛋白和玻尿酸的合成,可以高端抗衰(对深度皱纹、深度川字纹、深度抬头纹、深度鱼尾纹等有效),并与国际大牌同类产品比有价格优势。

产品外包装正面和瓶身上显著标注有10%玻色因,然根据产品全成分标注,玻色因(即羟丙基四氢吡喃三醇)位列第五,显然不存在10%的含量,同时宣传内容违反化妆品定义,并不具备促进胶原蛋白合成等功效,涉案产品及宣传明显属虚假宣传。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被罚后再违法

2022年1月30日,山东省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依法对山东朵拉朵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商品的功能、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30日,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根据有关线索,对山东朵拉朵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21年9月5日,当事人在某平台直播间对其销售的“三宝冻干粉”产品进行直播宣传时,通过展示板宣称该产品“含有左旋VC、依克多因、辅酶Q10等成分,以上成分具有延缓肌肤衰老等功效”。在截取视频的第40秒处,宣传11万单好评率100%,视频第01分02秒处,宣传“三宝”所有的产品好评率都是100%。主播所使用的展示板、直播时使用的宣传用语均由当事人提供。当事人无法提供“三宝冻干粉”产品具有与左旋VC、依克多因、辅酶Q10等主要成分同样功效的证明材料。该平台数据显示,有一款“三宝多效眼霜”的商品评价为“好评率99%”,未达到好评率100%。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2022年1月处罚后,朵拉朵尚未有丝毫收敛,依旧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据企查查APP数据显示,山东朵拉朵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法人李海珍持股70%,李长波持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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