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席卷而来,点出了“数量证照”要求!
从4月14日国家局明晰电子烟相关配套细则解读后,中国大部分省份烟草专卖局开启了一轮“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发布潮。截至目前,超过10个省份发布了意见稿内容,但山东、浙江、江苏、广东一些电子烟大省还没有出来这些内容。但可以观看各地一些内容,基本断定本省的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看了下,九省出来的零售门店总量才9000多个,1万个“牌照”不到,店主是不是很慌?
△ 争衡新市场?
这次电子烟零售布点,有些直接发布零售点总量,有些民主规划意见稿征集,还有听证会。像深圳、陕西都有听证会,指明是5月中旬听证,基本下旬发布正式版的意见稿。最早发布的,应该是海南省(而并非深圳),4月11日就发布了。
数据显示,国内电子烟零售业态有近19万家,其中授权店13.8万家,专卖店4.7万家,集合店5000-7000家;分布集中主要在广东、江苏、山东、河北、浙江、河南、四川、安徽、陕西、湖北、福建、湖南等省份地区。说明加盟授权店数量甚多,但专卖店近5万家中,大部分是头部品牌占据。
而从企查查最新数据看到,广东电子烟注册的批发零售业有3.05万家,深圳占据了1.3万家,广州4300多家,东莞2900多家。
江苏(2.9万家批发零售,以南京、无锡、苏州、徐州为主)、山东(2.6万家批发零售,以济南、青岛为主)、河北(2.7万家批发零售,以石家庄、唐山为主)、浙江(1.5万家批发零售,以杭州、宁波、温州为主)、河南(1.4万家批发零售,以郑州、开封为主)、四川(1.3万家批发零售,以成都为主)、安徽(1.5万家批发零售,以合肥、芜湖为主)、陕西(1.04万家批发零售,以西安为主)、湖北(1.01万家批发零售,以武汉、黄石为主)、福建(九千家批发零售,以福州、厦门为主)、湖南(8千家批发零售,以长沙为主)。
特别看看部分已经出炉的“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省份“特别”亮点。(包括陕西、湖北、山西、甘肃等省份)。
△ 甘肃省的细则
△ 山西省的细则
△ 陕西省的细则
△ 湖北省的细则
△ 海南省的细则
其中陕西、湖北、深圳都要“听证会”。湖北等省还给出了(第一版)的设置零售点总量个数。山西的做法,规定了学校的距离,也给出了电子烟零售点数量规划总量要求。但一个感觉,虽然给出总量指导数这些省份,但没提到是“退一进一,先到先得”,这点和深圳有所不同,是否后期有动态调整的空间余地?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给出的零售点总量来看,意味大部分零售店无法办证?!如湖北才1600多个名额,但湖北零售批发企业数量是1万个,是否只有10%有机会?像给出零售总量数的河北省、湖北省、山西省、贵州省、内蒙古、吉林省、甘肃省、青海省、海南省这些省份,加起来不到1万个名额,但这些省份现存的零售门店何止1万家?
△ 部分出了数量要求
下面具体部分看看。
陕西省:
1、“退一进一”原则办理“牌照”。陕西提及,按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审批电子烟零售许可证,达到数量上限时不再增设零售点,同样和广东深圳一个样,按照时间顺序办理许可证,达到封顶数量后,就不能办理了。
2、实行“一址一证”。陕西的办证原则,是“一址一证”,其实就是一店一证。办法提及,“电子烟零售实行“一址一证”,连锁企业申请电子烟零售许可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市、县级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3、办理方式一样是两种,线上和线下。线上就是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小程序、陕西烟草微信公众号客户端提出申请;线下是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线下提出申请。
4、一般20个工作日。这里要注意,这里说的20天,不包括听证、评审、检验、检测的。这么看来,1个月办理下来也不错了。
5、陕西的卷烟不可以办理电子烟许可证?办法提到一点“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仍在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允许办理电子烟许可。说明只能做其中一类?
6、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这意味外资不能办证。办法提及“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及其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7、青少年场所不能办证。办法提到,包括但不限于母婴用品店、文具店、玩具店、游乐场所等,不能办证。
8、其他业态的,不能办理电子烟零售许可。办法提及到,“经营场所主营业务与电子烟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器材、电子商品、汽车维修、五金交电、医药卫生、医疗器材、美容美甲、洗浴、保健按摩、装潢装饰、家具销售、纺织服装、祭祀用品、物流快递、废品回收、美妆美发、修理修配、药妆医械等业态”。说到底,其他零售业态的,不能综合去销售电子烟。
9、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可以卖电子烟。办法特别提到一点,“未形成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等实际商品展卖的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保安室、照相馆、棋牌室、打印店、培训机构、党群服务社、中介机构等”。说到底是,如果形成这些场所实际商品的,是可以卖电子,未形成不能卖。这里,似乎扩大了电子烟销售的范围。
10、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半径50米内不能销售电子烟,包括党政机关、医院内部的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的测量标准参考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进行规定。记得陕西这么规定的,距离范围为校门(在校学生日常可通行的出入口)中间点为圆心,50米为半径的区域。
11、陕西电子烟许可以变更申请。说到底是,原先办理了许可,后面改变地址的,要变更许可。如因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场所位于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限制区域,持证人主动迁址经营的。
12、5月20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提到,本规划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
湖北省:
湖北的规定,比其他省份更齐全完善,布局提到的信息内容,还包括店与店的距离,学校的距离,还有零售点指导数都给了出来。
1、规定零售店相距的距离,不能超过100米。湖北的规定与众不同,办法提及“各县(市、区)电子烟零售点设置不得超出控制的总量,且零售点之间的间距应当在100米以上。”言下之意就是,店与店之间控制距离,门店也控制总量。
2、一个集贸市场不能超过5个店。湖北规定“商业楼宇、商业综合体、以集中交易商品为主的集贸市场等场所设置电子烟零售点总数不超过5个。”
3、特别关照已经提早备案和注册的门店。湖北特别提到“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在2021年11月10日前已注册经营并按期如实报送了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的,于2022年6月10日前申请电子烟零售许可时,不受第一款有关零售点间距以及第二款零售点总数的限制。”意思,这类群体不受门店距离和门店总量的控制。
4、一店一证,连锁店单独一店申请。湖北规定和国家规定一样,提及电子烟零售实行“一店一证”,连锁企业申请电子烟零售许可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5、文具店、玩具店等经营场所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办法提及这些场所有诱导性未成年人,包括母婴用品店、文具店、玩具店、游乐场所、儿童福利院、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托幼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说到底是未成年人活动集中的这些场所,不能申请。
6、和电子烟没关系的业态类型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办法提及,主营业务通信器材、电子商品、汽车维修、美容美甲、保健按摩、药妆医械等专业性较强,与电子烟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说到底不能混杂来销售电子烟,只能专门卖电子烟。
7、拆迁规划区,不能办理电子烟许可。不管是纳入拆迁区域,或者禁止办理烟草许可的区域,都不能申办许可证。
8、不办证销售电子烟,1年内被罚2次,3年内不准申请许可证。
9、学校距离是200米规定。湖北提出,位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以及出入口周围200米范围以内的,这个规定比深圳、陕西都严格一点。
10、卷烟许可有效期内,不能办理电子烟许可。办法提到,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仍在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能办理电子烟许可。说到底,不准卷烟参与电子烟销售。
11、5月20日实施。办法提到实施时间点,即为本规划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
12、第一版电子烟零售许可指导数已经给了出来,是1614个。办法附上了湖北省电子烟零售点数量设置表(第一版),101个区合计是设置零售点总量(1614个)。这数量似乎比湖北零售批发上万个企业,少了很多,估计只有10%比重能拿到证的意思。但湖北也有个情况要关注,湖北特别提到去年已经备案注册的,不受制于总量的限制,代表还有很多数量不在这个总量范围内。
山西省(“特别”亮点):
1、一店一证,连锁店分店办理。这个办法和全国一致,都是电子烟零售实行“一店一证”,连锁企业申请电子烟零售许可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2、设定了总量。确定行政区域内各(市、区)县电子烟零售点数量,并对全省电子烟零售点数量实行动态管理。
3、主营业务和电子烟没关系的,不能销售电子烟。办法提及,“主营业务为通信器材、电子商品、修理修配、美容美甲、保健按摩、药妆医械、五金建材、建筑装潢、洗涤护理、文化体育、音像制品、寄递配送、摄影扩印、金银珠宝、图文打印、家电家具、金融证券、仪器仪表、服装制售、中介劳服、寄卖典当、汽车租赁、机耕农具等专业性较强,与电子烟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4、学校门口距离50米内,不能办理电子烟许可。办法提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出入口可行走最短距离5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指的是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当以出入口大门为起始点到拟设置的零售点经营场所大门为终点的可行走距离。
5、5月20日实施。办法提到本规划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
6、全省合计1344个零售点的规定。山西省各市电子烟零售点数量规划表提到,这个总量数据就是1344个,其中大部分集中在太原市、大同市。
甘肃省(特别亮点):
1、确定各区电子烟零售点数量上限。
甘肃明确提及总量上限的说法。像山西就不提到这点上限说法,只提总量动态管理。
2、一店一证,连锁店要分店申请。
3、保健按摩等专业性较强的门店,不能办理。这点和大多省份一样,强调主做电子烟专卖才可以。
4、学校距离50-200米内,不能申请。甘肃是不同城市距离要求不同,如兰州要求中小学等学校是200米内,而幼儿园是50米内。
其他城市大多是100米为距离点。有些城市还覆盖乡镇等区域。
5、甘肃电子烟零售点数量标准是575个,主要是兰州(266个)、天水这些城市。
贵州省(特别亮点):
1、贵州提出1000个名额。很直接地提出这点,办法提出,首次规划全省电子烟零售点布局总量1000个。不过也看到一点,这个不是最终数,可以动态调整。办法提出,适时对全省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总量进行动态调整。不过也提到,电子烟零售点设置数量达到当地规划数量上限后,原则上不再增设零售点。
2、分店办证。办法提到,电子烟零售实行“一店一证”,连锁企业申请电子烟零售许可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提出申请。
3、书店、影剧院、电玩城不能办证。办法提到,母婴用品店、文具店、玩具店、书店、影剧院、电玩城、儿童游乐场所等未成年人活动较密集,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受诱导购买吸食电子烟的经营场所。
4、强调实际主营业务电子烟,不然不能办证。
5、先到先得。贵州提到很详细的办证细则条件,如核查申请表、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然后先后审批。办法提到,按照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审查申请材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均符合法定条件,因布局规划限制无法都准予许可的,应当根据受理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6、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距离。贵州一般是50-100米距离为标准。
7、6月才开始实施。本规划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本规划为强制性规划。
海南省(特别亮点):
1、首提总量调整幅度,不能超过5%。海南提出,可根据市场需求、市场容量等因素对全省电子烟零售点数量实行上下动态管理,调整幅度上限不高于电子烟零售点规划数量的5%。
2、休闲冷饮类不得设置电子烟。办法提到,母婴用品类、文具玩具类、游乐场所类、休闲冷饮类、游艺娱乐类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电子烟的经营场所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3、卷烟不能申请电子烟许可。办法提到,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仍在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能申请电子烟。
4、中小学是50米幼儿园的30米。海南提出,小学校内部及师生出入口可步行最短距离50米范围内,幼儿园内部及师生出入口可步行最短距离3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电子烟零售点。
5、规定了实施时间,5月20日开始。办法提到,本规划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
6、规定了总量635个。办法附上了海南省各市县电子烟零售点数量规划表,大部分集中在海口和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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