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稳定观念,办事情,既要符合群众利益,更要考虑稳定大局,把基层工作的重心放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对群众反映的紧急问题、热点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等问题,无论大小,无论范围内外,都认真对待、认真处理、认真解决,努力把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提高办事效率。

新时期新阶段,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各类矛盾呈现主体多元化、冲突多样化、群体化等特点,给社会维稳带来严重的考验和挑战。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因素的发生,确保社会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和全面稳定。

基层党组织要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和群众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民主决策、规范管理。规范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间,确保公开的实用性,切实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加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减少不安定因素发生。基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时限,快速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人民群众反馈答复,使他们办事安心、办事放心、办事省心,并通过回访监督,听取人们对工作人员及工作结果的意见,努力提高一次性办事效率,切实提升群众便利感和满意度。 (游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