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有公司要求其女主播私下到各大社交平台结识“大哥”(主播对直播间观众统一称呼),还派人私下教她们与大哥互动的聊天话术并检查其聊天记录,这种聊天话术往往就是与“大哥”聊有诱惑性的暧昧话题进而聊出“感情”,公司甚至会要求主播去参加“大哥”的线下酒局,而主播们想要离职不仅不易,还可能被公司起诉索赔。

上个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厅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网络直播营利行为规范性引导,指出不得诱导消费者打赏。对于直播间内的一些显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相对有迹可循,但走出直播间,主播与观众的互动难以约束和监管,往往容易滋生情感诈骗、色情交易等问题。

不难看出,一些主播与“大哥”的互动之所以会越界,就是因为公司或部分主播钻了监管的“空子”,在下播后打起了擦边球。而打赏引发的这类现象一旦有越过法律底线之嫌,就绝不能任其在灰色地带野蛮生长。

观众“质变”为“大哥”的根源之一,是直播打赏机制的存在,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一机制进行整治。网络直播逐利无可厚非,“一刀切”叫停也不现实。针对打赏乱象,去年,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发文,指出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合理设限,相关文件需要尽快落实并不断细化,对平台方和主播行为进行规范。对观众打赏额度和频次加以限制,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些“野性”打赏的观众成为被主播和公司围猎的“大哥”。

另一方面,直播公司所谓的“运营”绝不能指导、逼迫主播“套路”潜在的“大哥”,这类无序乃至违法的运营扩张必须严厉打击。此外,直播观众也应保持理智,守好自己的钱包,小心落入他人精心编织的“陷阱”。

网络直播要走得稳健向好,就不容打赏滋生的诸多隐患“拖后腿”,包括平台、公司、主播在内的从业者应严格自律,依规行事,严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在形成规约的过程中,行业自律和外力监管都不可缺席,归根结底,只有明晰的法律法规和强有力的监管,才能照亮直播打赏的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