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林业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职工学习重要内容安排部署并落实,分别在2021年元月份和11月份安排两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深入学习林业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从8月份起每月职工学习安排一个业务股室讲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共举行法律知识讲座4次。组织开展了宪法法律知识网上测试,共有92人参加测试。同时组织开展了党史和林业法律知识竞赛,7月21日,27名职工组成9个参赛队参加竞赛,决出一、二、三等奖。

(三)组织机关职工参观池州生态检察展示馆。3月8日和6月9日分别组织林业系统女职工和局机关职工参观了池州生态检察展示馆,接受生态教育。

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进依法行政。

(一)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今年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会议7次,重点研究了队伍建设、组织调整、林业案件处罚审核程序、办案工具采购、林业案件鉴定服务采购、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举办法制培训班等。

(二)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亲自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如参与林业案件查处、森林防火宣传、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大活动。

(三)建立了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的林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机制。设置政策法规股,在做出重大事项决策、出台重要文件、查办重大案件等事先开展合法性审查,凡情节较为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的林业案件全部通过林业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全年经林业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案件74起。

(四)加强干部职工法律培训。依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林业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林业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林业法制讲座4期,举办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期和植物检疫知识培训班1期。67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获得执法资格,凭证执法。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9月份,我局对2001年以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废止或失效15件,修改7件,保留7件;推行清单制度建设,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规划2项、行政处罚83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6项。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定《林业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检查5次,公开检查结果。深化政务服务,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梳理政务服务和公开事项39项。实施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采取林业行政许可委托的方式,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核发个人申请采伐自留山和责任山上的人工商品林采伐证、个人或单位申请采伐征占用林地上林木的采伐证。对于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15m³以下的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不再要求提供伐前作业设计书,取消伐前查验。明确征占用林地、森林火灾材清理、森林病虫害防治中需要采伐时,可以合并审批。

(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县编委会已批准成立林业行政执法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人。为执法队伍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打印机、电脑等执法设备,办案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同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公正文明执法。

二、 加强林业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 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4月6日,在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科普馆开展了以“爱鸟护鸟,万物和谐”为主题的第40个“爱鸟周”宣传活动。活动中组织小朋友们参与绿色环保主题手工制作活动,为参加活动的学生们颁发小小护林员证,参观了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科普馆。

(二) 开展“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5月18日,在大演中心学校举行以“呵护自然,人人有责”为主题的2021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活动采取科普展板形式展示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并于5月22日晚上采取定向直播,把学生们带入动植物科普世界,畅游在动植物知识的海洋,激发孩子们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了解到生物的多样性。

(三)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11月18日,在县城区街道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通过科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湿地保护知识,提升居民湿地保护意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

(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月”宣传活动。10月30日,在县牯牛降科普宣教馆由主办的“野生动物保护月”主题科普活动。组织少奇红军小学师生30余人参观牯牛降科普宣教馆,观看科普宣传片,利用互动大屏与小动物们亲密互动,近距离观看动植物标本、到户外观察辨别园区植物。

(五)投资建设牯牛降科普宣教馆。在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张家宕管理站二楼投资建设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普宣教馆,运用多媒体数字科技为特色展示自然生态保护知识。

(六)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制定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张贴《致全县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公开信》、《石台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7.2万份,增设和刷新防火宣传牌36块、横幅16条,张贴宣传标语(画)122条(张),宣传资料4200余份,运用自建短信平台、气象、微信群发警示短信56万余条,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481车次。

(七)加强有害生物防治法规政策宣传。印发林业法规宣传材料200份,发放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娥宣传手册100份,积极宣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要性和必要性,受益林农百姓达600人。

(八)执行林业案件公示制度。按要求在县政务公开网林业局 “行政权力运行”目录中公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人、处罚时间、简要案情、处罚结果等。2021年度共公示林业行政处罚案件76起。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一)组织开展森林督查行动。从5月份起组织开展2021年森林督察工作。全县累计现场核实变化图斑367个,核查发现违法图斑20个,其中违法采伐图斑13个,违法使用林地图斑7个,对违法图斑及时立案调查处理。

(二)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组织疫木排查6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木材加工厂49家(含停产18家),依法清剿疫木10.09立方米,就地焚烧处理排查建设工地15处,排查农户22384户。未发现违规加工利用疫木行为。

(三)开展自然保护地环保督察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环保督察的部署与要求,认真组织各自然保护地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先后完成4处立行立改突出环境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5处生态环境问题。

(四)推进解决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问题。随着野生动物禁猎禁食,以野猪为主的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事件日益增多,农民反响强烈。为此,我局在调研的基础上,与国元保险公司沟通,花费5.6万元购买了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对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伤害人员等进行赔偿。另外,我们积极向上争取,野猪狩猎计划200头,成立专门狩猎队伍进行狩猎,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林业“两防”成效明显。全年度森林火灾“零”发生,完成森林防火“一控三确保”工作目标。全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2.6‰,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6.32%,无公害防治率10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全部达到省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要求。

(六)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以森林督查和生态环保督查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我县依法查处林业案件76起,行政处罚人次70人,收缴罚款61.8万元,移交司法机关 6起。共救护野生动物22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9只。首次发现放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

2022年是我国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始之年,又是党的二十大隆重召开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加大林业普法和执法力度,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石台县林业局

2022年2月15日

文件来源:石台县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