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核算检测是阻止新冠病毒传播的有效手段,随着全市多轮全员核酸检测的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压力和需求增大,为全面提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检测效率,持续增强检测能力,近日,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全力提速实验室备案工作,助力全市疫情防控的核酸检测工作。

依据国家和山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省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规定,医疗机构实验室在经过专业机构验收并申领备案号后,将所需备案纸质资料交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审核。

市卫生监督所在原有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备案流程,提高备案效率,将备案时间由原7个工作日增效提速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截止到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共为各医疗机构完成实验室备案1级实验室4个,2级实验室14个,有力推动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各医疗机构,新增方舱实验室也应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备案,各医疗机构应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备案,以保证实验室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