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翠屏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实施方案,通过“构建体系、理清权责、加强监督”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健全机构,落实保障。经区委编办同意,在区司法局单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配备4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其中2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长期的办案实践经验。在镇(街道)针对人员力量薄弱问题,整合司法所现有工作力量,全区设立6个片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队,明确工作队负责人、成员、监督区域和工作模式。同时,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人员所需设备、车辆、办公等经费给予全额保障,全区形成上下一体、点片结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组织体系。

厘清权责,做好衔接。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强化区级部门与镇(街道)联动,建立了案件移送抄告、执法案件协调会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等5项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的协调监督,推动构建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区司法局采取授权委托的形式,明确司法所8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清单,制作《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式样》,统一了“行政执法监督立案决定书”“现场监督检查笔录”等16种监督文书格式,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

加强协调监督,规范执法。积极探索执法监督方式方法,重点通过行政执法工作报告、行政执法处罚案件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等制度,开展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近一年来,全区组织1366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169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抽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野生动物等专项案件112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6份;通过《2021年度行政处罚案件清单》抽取代表性案件48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份。制定《翠屏区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人大、纪委监委、目标督查办、审计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动协作机制,通过区审计局移送线索方式,对1件行政执法案件立案监督,成功追回行政罚款并加收滞纳罚款共计80万元,取得了良好效果。

(来源:宜宾日报金江网)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 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