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
保持居民生活必需品
和防疫用品价格稳定
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既是全体经营者的应尽义务
也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所在
日前
安徽省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阜阳市明确
严格按照省里要求
全市严查!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近日,我市发布了稳定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等经营制度,确保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对发现的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重大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
从3月15日至4月15日,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556人次,检查商超3035家次、农贸市场320家次、零售药房3465家次、其他市场主体1859家次,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8起,有力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平稳。目前,查处行动仍在进行中。
稳定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
为保持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生活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市场主体发布《提醒告诫书》。
一是号召各相关市场主体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遵守发布的疫情防控管控的各项措施;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明码标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是提醒各相关市场主体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项通告,严禁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是告诫各相关市场主体凡有上述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是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今天
颍上县也发布了
重要信息
扩散提醒
来源:阜阳新闻网、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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