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万众期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落地。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意味着我国将开启个人养老金时代。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缺乏有关养老第三支柱的顶层设计规划。作为养老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覆盖超10亿人;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但是,第三支柱方面此前仅进行了税延养老保险等试点,没有正式出台顶层设计方面的政策文件。

因此,《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的出台,被视为补齐制度短板的关键,有利于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为我国居民养老储备提供了更多选择。业内普遍认为,第二支柱涉及人群和积累规模有限,部分企业缺乏建立企业年金的动力。而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劳务关系模式发生了改变,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也不会被第二支柱覆盖。个人养老金不但丰富了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内居民的养老投资储蓄方式,也为其提供了更多的金融产品种类。

根据《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制度下,在中国境内参加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自愿参加自主选择,无需企业发起,又有国家税收优惠支持,能够最大程度调动个人养老积极性。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可以增加养老金资产规模及其保障能力。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金缺口日益扩大,发展个人养老金,一方面,通过个人账户制实行完全积累,可集聚长期养老资金;另一方面,通过投资实现保值增值,可提高我国居民的养老金待遇水平。此外,还可以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优化资本市场机构。

不过,对于大多数居民而言,个人养老金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个人养老金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