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荆门市房产服务中心获悉,荆门市将进一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绿色使用通道,让维修资金的使用更方便快捷。

在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手段,确保应缴必缴的同时,我市进一步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限;督促各地落实属地责任,严把审批环节,指导业委会、社区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做好全年维修资金日常申报受理工作。一般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电话回访、审查公示和预算审核等工作,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完善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和代修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依法落实应急维修和代修。

完善维修资金绿色使用通道,明确经小区业主大会授权小区业委会,在水、电、气、消防和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等方面需要维修时,可以第一时间直接申请维修,不用再征求2/3以上业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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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先行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

(一)屋面、外墙渗漏的;(二)电梯故障的;(三)消防设施故障的;(四)公共护栏(围)破损严重的;(五)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六)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七)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记者陈兴国 通讯员袁凯 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