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柳南区南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布了一起案件,南站路68号南站馨城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导致困人事件,负责该小区电梯使用管理的柳州市馨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2021年10月18日,南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上级交办的线索,一名女子被困于南站馨城3栋约28楼,怀疑该电梯未经检验便投入使用,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理。当日,执法人员迅速对该小区的电梯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经查实,柳州市馨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4日开始负责该小区的电梯使用管理。该小区多个单元的电梯,经上次定检后,写着下次检验日期均为“2021年3月”,这也意味着该小区电梯至此之后再也没有检验过,属于使用超期未检电梯的行为。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该物业服务公司,违反了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并处罚款2万元。

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若发现与电梯有关的违法行为,市民可以拨打12315进行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通过该案,市场监管部门希望电梯管理单位,进一步强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市民乘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