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入室盗窃被女主人制服,结果小偷被女主人给强奸了?她构成什么罪?

案例简介:

今年37岁的韩女士过生日 ,和朋友一起去庆祝自己生日,吃饭唱歌,结束时已是深夜2点。韩女士刚到家,发现门开着,借着酒胆悄悄进入房间,发现一名22岁左右男子(小偷)正在她家里翻东西。

该男子看到女主人回来了,吓得魂不守舍,随即想逃,韩女士哪里肯放过他,两个人就厮打在一起。

因为韩女士是河南人,在农村老家也经常做农活,身材竟比小偷还强壮,瘦弱的小偷根本不是韩女士对手,没多久小偷就被韩女士制服,并用绳子将小偷捆绑起来。

韩女士是一个离异女人,跟老公已经离婚5年了,一直没有男人愿意追她,因为她长得很彪悍,1.78的身高,体重140斤,有点像电影里女保镖的类型。

单身已久的韩女士看这名小偷长相还可以,趁着酒劲就强行与小偷发生了性关系,随后便放小偷离开。

小偷离开后,越想越生气,感觉自己是偷东西的贼,竟被女主人给强奸了,小偷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最终还是报了警,警察赶到后,将小偷与韩女士都带回警局调查。

经过警方调查取证,在韩女士私处提取到小偷的DNA,小偷也对自己入室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那么本案中韩女士强奸小偷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看出,强奸罪保护的是女性的性自主权,犯罪主体是男性,只有男性强迫女性发生性关系,才构成强奸罪。

虽然本案中韩女士强行与小偷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但这并不是说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

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最高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当注意的是,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他人”,这里的“他人”即包括妇女、儿童,也包括男性。因此本案中,韩女士构成猥亵罪。

那么小偷入室盗窃该如何处罚呢?

根据刑法第264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有三种层次的判罚:

1、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事件曝光后,网友们纷纷评论说,小子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还有部分网友心疼小偷,觉得小偷年纪轻,就遭这种罪,加上身体本就弱,现在身体又被榨干了,需要吃多少肾宝片才能补回来?

对于此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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