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更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

4月21日,高新区(江海区)召开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部署2022年工作计划,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江海区委常委曾国华参加会议。

2021年,我区持续加强对各类场所、各个环节分类工作指引,全区 26 个社区示范引领不断深化,36条行政村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28所学校“1+5+N”智慧赋能,涌现了外海街道“桶长制”、江南街道“一带一廊一路”和“示范社区”、礼乐街道新华、跨龙“示范村居”等一批示范点,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面提质创造了“江海样板”。今年,高新区(江海区)将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创建走在前”部署,抓重点、盯难点、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全链条分类体系。

会议强调,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打破“形式主义”工作,将紧迫感和责任感压实在垃圾分类工作的每个角落,聚焦重点,保障工作任务高质量,通过“科学引导”和“刚性约束”相结合,深化科学管理、强化全程分类体系、加快形成长效机制,要互相配合,坚持高位统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教育垃圾分类知识,严格督查评估实际工作,持之以恒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后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来源:江海区城管局

防疫法律“每日一问”

Q21: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如何处理?

A: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科普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