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女子花138000买了辆房车,加上改装总共花了20万,随后就去了云南旅游,回来直接去洗车,不料,这一洗却洗出事了。她开车来到洗车店,说要洗车,可等她来取车时,却发现车子前脸花了。
后来得知,车子的前脸都被药水给腐蚀的,可是当她找老板讨说法时,老板却一副不以为然,并表示他这里洗车都是这样洗的,不管什么车都是这个流程,包括布加迪三千万的,劳斯莱斯这些,他们也是这样洗的,所以,他们并没有错。
但是叶女士表示,自己车的铝板是澳洲铝板,外面是有保护层的,现在就是把保护层给洗没了,事后,老板主动帮她补了漆,可是外表看上去,和原漆的色彩还是有明显差别,甚至,老板说车子由于外面很脏,里面本身就是花的。
老板的意思就是,他们一切流程都是正确的,叶女士车子可能本来就是花的,她现在来要求赔偿,门都没有。
叶女士提出将车拖回去修复,费用需要10000块钱,这笔费用要老板出,可是被拒绝了。
其实这件事很简单,了解一下洗车药水啥成份就完了呗。有腐蚀性肯定就是药水的问题。按照说明书使用没有,再者,老板一直强调布加迪在他那洗过,提出去看看,他又说不方便,我觉得他在开玩笑,国内就没有几个车,他居然说他有好几个布加迪,况且,布加迪跟这个有什么关系,洗过布加迪就永远不会出错吗?
叶女士来到店里洗车,并且支付了洗车费用,她就和洗车店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是有偿的保管合同。
《合同法》第374 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不责任。
根据规定,在洗车期间,洗车店不仅要将车子清洗干净,同时还要保证车辆不受损害,如果在这期间,车子有所损坏,就需要承担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但是,若是洗车店可以证明自己没错,可以不承担责任。
车子现在的情况,就是前脸被腐蚀了,但像店老板所说,自己的流程没有错,是叶女士的车本来就是花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他需要提供证据,可以查看监控,证明自己的流程没问题,并且所用药水和设备也没问题,印证在洗车前,叶女士的车子就有问题,那么,就可以不承担责任。
有人问,若是洗车工个人操作失误,和洗车店有关吗?洗车工与店主属于雇佣关系,在雇佣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员工的原因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雇主承担相关责任。
最后也要提醒各位,消费者要做有心人,洗车之前最好能留下证据,比如照片,或在开始之前与工作人员确认一下车辆是否完好,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都可以,若是事后发现权益受侵害,要勇于维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