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15号)要求,通过单位推荐、集体研究、审核公示,并经省平安建设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拟确定中共濮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华龙区人民政府大庆路街道办事处、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等3个单位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推荐对象,杨永超(清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立(濮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于明杰(濮阳市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张振华(台前县公安局孙口派出所所长)、谭志乾(南乐县韩张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等5位同志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请予监督。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8日 监督电话:0393-4414328 ,0393-6665589 附: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中共濮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先进单位
中共濮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内设科室13个,干部职工77人。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以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合格城市为载体,以防范化解市域重大风险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平安濮阳、法治濮阳建设,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市没有发生重大信访稳定恶性案事件、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事件、交通火灾和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亡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濮阳市公众安全感、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连续8年位居全省前列,连续7年被荣获全省平安建设优秀省辖市。2021年12月9日,作为全省唯一地市,在全国“雪亮工程”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华龙区人民政府大庆路街道办事处
深入开展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打防管控立体化,确保辖区社会稳定。充分发挥网格员、社区民警、治安巡防队、志愿服务队等队伍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矛排化解多元化。利用网格化信息系统、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常态化巡查、录入、上报、处置,推动网格服务精细化。整合司法、信访、派出所等部门职能,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以调解为途径、以解决群众诉求为目的的“访、调、法一体化”工作模式,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实行“周例会、专题会、联席会”工作会议制度,分析研究辖区内社会治理工作形势与措施对策,协调解决重大信访事项和不稳定因素,推动综合协调制度化。
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
强力推进命案攻坚、扫黑除恶、雷霆行动、平安守护等专项行动,先后侦破历时19年的命案积案一起,打掉了“刘某某等人涉恶犯罪集团”,侦破了“10.19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等一大批社会影响大、关联人员多、群众反响强烈的大要案,2021年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人,公诉嫌疑人700余名。推出“五联促五治、三零护平安”、“精神病人三知三动管理法”、“校园安防红蓝马甲1+3”、“平安商圈1+3+N”等具有实战意义、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技战法,持续加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管理,加强危爆毒化等重点物品监管,建立健全“1+3+5”快速反应机制,逐步形成公安为主、志愿为辅、全民参与的平安建设社会防范网络。
先进个人
杨永超 清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组建全省首家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首创3个对接联动机制,创立的人民调解“1133清丰模式”叫响全国,组建的清丰县联调委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创的“精准普法与法律服务机制”被全国推广,其本人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3419”工程,清丰县被表彰为“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打造社区矫正“清丰样板”,被命名为“河南省智慧矫正中心”,上榜《2021年度濮阳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荣获二等奖。在2021年12月份召开的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改革工作会议上,清丰县作为全省唯一县(区)做了典型发言。
刘志立 濮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从事平安建设工作9年,几年如一日,工作兢兢业业,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坚持以抓基层、抓基础、抓源头、抓预防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三化”提升活动,高标准完成综治中心改造提升任务,筑牢了平安建设根基。大力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4779件,化解率97.3%,最大限度的预防了“民转刑”命案的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实施平安乡村工程,建成“智慧安防小区”59个,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该县连续多年实现“五个不发生”,被推荐为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本人先后3次荣获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于明杰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理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诈骗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刑事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动校园暴力欺凌防范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妥善化解潜在民转刑纠纷。法院系统连续3年在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调查中,位列全省法院系统前3名,本人2021年4月被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张振华 台前县公安局孙口派出所所长
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0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6名,抓获网上逃犯116人,行政拘留807人,连续3年绩效成绩位居全县第一。服务大局,甘做经济发展的护航员,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等几十个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被县政府特批“个人三等功”。创新“五个衔接”矛盾纠纷排查法和“五心”矛盾化解法,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28年的信访积案。曾荣获“优秀中原卫士”、“全市优秀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谭志乾 南乐县韩张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践行“一心为民”初心使命,用行动诠释敬业奉献良好形象。用心化解隐患、当好维护稳定的战斗员,先后化解群体性事件3件,制止群众械斗2起,无因处理不及时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情况。热心为民解难,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坚持“哪里有纠纷就到哪里调”,深入一线,用法、理、情去化解矛盾纠纷,当好群众身边的“和事佬”。引导全镇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注重“以案释法”,向群众分享调解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群众在潜移默化间了解法律知识,达成“调解一起、普法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来源:濮阳政法
编辑: 韩梦珊
初审:李文亮
审核:徐洪波
终审:杨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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