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洗个脚,录个音,轻轻松松入账5000元,这买卖划算。”山东淄博,发生了一起不齿的案例!小伙陆某虽然只有18岁,但生活阅历丰富、头脑十分灵活。闲暇之时,陆某酝酿出一条发财计划,便叫来张某一起实施。晚上11点,陆某跟张某来到“过足瘾”足疗店,让翟某为自己提供足疗服务。

案例:山东小伙多次向足疗女技师录音,勒索钱财

服务期间,陆某开始与翟某聊天,询问翟某除了足疗服务外,是否还有其他“耍剑”服务?翟某如实回答后,陆某瞬间变了一副面孔。原来,两人的对话已经被录音录像,陆某开始以举报翟某卖淫为由向其索要5000元。

无奈之下,翟某只能满足陆某的要求,陆某分给张某1500元。初试牛刀,便尝到甜头。第二天晚上9点,两人来到“阳光养生”足疗店,用同样的伎俩要求肖某支付5000元。但肖某只愿意给其3000元,陆某同意后分给张某1000元。

歇了三天之后,晚上10点,陆某带着张某来到一家无名足疗店,又以此方法向贾某勒索5000元。之后,陆某带着贾某到银行取钱的过程中,贾某称自己要报警。陆某听后吓破了胆,赶紧开车跑路。

事发之后,陆某、张某的亲属向翟某、肖某进行了退赔,而三人也对两人进行了谅解。张某需要另案处理,而陆某被当地检察院公诉至法院。

只有18岁,却不将脑筋用到正途上,却用来做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实在令人不解!虽然翟某等人可能真的有从事违法行为的嫌疑,但陆某、张某的所为也侵犯了她们的财产权,具有社会危害性,必须进行刑事追责!

本案中,陆某与张某事前通过预谋,进行分工,利用两人到足疗店消费的便利条件,主动套出翟某等人可以提供不法服务的内容。之后,陆某以举报翟某等人提供不法服务进行威胁,向翟某等人索财。

翟某等人担心举报之后受到牵连,基于恐惧心理,向陆某支付了钱财。至此,陆某的敲诈勒索行为完成。

网友:不讲武德

“真是服了现在的年轻人,竟然人小鬼大,坏主意想一出是一出,损人不利己!有这个聪明劲,为什么不用在读书上呢?为什么不用再干其他正事上呢?陆某和张某的行为在道德上要受到谴责,在法律上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陆某和张某还差几个月就年满18周岁,陆某虽然年纪轻,但是对足浴店里面的花花肠子里面的灰色地带知道得一清二楚。”

“被敲诈之所以不报警,是因为内心纠结太多!如果横下心来,嫌疑人岂敢如此威逼?”

“钓鱼可以,但是没有执法权呀。”

“年轻人不讲武德!小伙子脑子好使,只是没有用到正路上。”

司法解释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2000元至5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至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2年内敲诈勒索3次以上,属于多次敲诈勒索。

本案中,陆某伙同张某敲诈勒索翟某等人8000元,一个月内敲诈勒索3人,均满足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所以,陆某、张某成立敲诈勒索罪没有问题。

所以,根据前述规定及事实,陆某的量刑将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

至于翟某等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当地警方对其调查之后才能认定。如果确实存在,相信他们也会被依法处理。

小编结语:

本案也提醒广大网友,日常生活中千万要循正道赚钱,切不可行违法之事。遇到这种无理蛮横的敲诈勒索,一定要在事后选择报警解决,避免以后再遭到损失!

对此,广大网友们怎么看呢?原创不易,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欢迎转发、收藏、分享。(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