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前夕

全国总工会公布了

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 评选结果

966人荣膺2022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成为省部级劳模

2021年9月29日,劳模精神被党中央正式纳入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中,成为伟大建党精神在社会劳动领域的现实展开和集中表达。

劳模精神是劳动模范集体精神和阶级品格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着力推进政治建构的结果。尽管在时序上,劳模精神位于改革开放以后精神谱系的序列上,但从出场场景看,它诞生于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局部执政时期,发展于陕甘宁边区时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迈入制度化建构阶段。

劳模精神是纵贯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精神。根据《场域与坐标:劳模精神的思想逻辑》一书所述,劳模精神的建构实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劳模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历经动员式建构、仪式性建构和制度化建构三个阶段。

01

动员式建构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中央苏区革命根据地,开启局部执政之先河,探索国家治理经验。中央苏区是土地革命的主阵地,也是工农武装割据的大后方。革命既是一场军事指挥艺术和能力的较量,也是一场资源生产和配置效率的比拼,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要增加生力军保护革命,非解决土地问题不可。其作用,在解决土地问题后即能够解决财政问题及兵士问题。”土地革命包含相互联系的两个问题:一是土地所有权问题,变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二是生产组织化问题,在资源禀赋受限,经济流通受阻的条件下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生产力。

解决好所有权问题是加速生产组织化的基础,而只解决所有权问题并不能彻底激活苏区群众参与劳动生产的能动性和主体性。为此,党在中央苏区创造性地开展劳动竞赛和生产合作化运动,实行以农民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竞争与劳动合作制度, 对多劳者予以奖励和表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劳模运动由此发端。

在中央苏区时期,尽管劳动模范群体在称谓上并不一致,但都充分体现出“为革命而劳动”的共产主义劳动伦理和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劳模精神在劳动竞赛和合作化运动的推动下,成为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意识形态符号,中国共产党“希望借此创造出一种模范再生产机制,一种新价值观引领机制”。

02

仪式性建构

中国共产党历经长征,落脚陕北以后,军事斗争和生产供给的结构性压力依旧存续。党继承中央苏区劳动竞赛的有益经验,不断扩大劳动竞赛的参与面和辐射面,形成全员劳动、共抓生产、促进发展的生动局面。

随着赵占奎、吴满有等劳动模范人物大量涌现,如何将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同中国共产党革命战略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连接起来,就成为党在延安时期建设新民主主义文化的一件大事。党采取的策略是:以高规格、大规模、公开化的政治仪式塑造劳动英雄,建构劳模精神,因为只有在视听冲击、空间延伸与精神想象中才能完整呈现英雄人物的象征意义。1943年11月,陕甘边区政府召开第一届劳动英雄代表大会,对全区近500名劳动英雄予以高规格表彰。此后,以劳动模范和劳动英雄为对象的公开性表彰仪式在晋冀鲁豫边区、晋绥边区、晋察冀边区等革命根据地逐步推开。中共中央领导人以及各根据地党政军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席表彰大会并发表讲话。

由于外线军事斗争形势的进一步恶化,生产与军事之间的紧张关系尚未得到根本性缓解,劳动英雄表彰仍存在一定的“运动化”倾向。劳动精神建构的制度性要素尚不完整,如评选标准不统一、指标化现象比较突出、表彰周期不稳定、对被表彰对象后续引导和教育政策不完善等。“由于政治上强烈的急功近利心态,具体工作中有时出现了敷衍了事、粗枝大叶作风,以及部分民众对于动员目标的不清楚、不支持、不满意等态度,都使得表彰的具体动员功效受到影响。”

03

制度化建构

“制度化”是内在于现代化进程的客观趋势,现代化的议程包含利益生产与再分配,“制度的创设与存在都是因为它为既定制度下的相关个体带来了比在其他制度下更大的利益”。制度本身具有增加利益存量、保护利益相关者不受侵犯的重要作用。实现现代化是贯通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的一条主线,中国共产党不仅能够打破一个旧世界,而且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新世界的建设要在制度革新上破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劳动体制,形成了义务劳动、劳动竞赛、群众性发明创造、提供合理化建议等一系列社会生产动员和激励制度,营造出“比拼赶超”的劳动竞争氛围。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层面相继举行了16次表彰大会,推动劳模评选规范化、劳模表彰仪式化、劳模形象典型化、劳模精神大众化。劳动模范评选和表彰的制度性要素日趋健全完备,逐步被纳入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体系之中,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劳动动员体制的支撑性要素。

具体来说,中国共产党推动劳模精神制度建构与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体系相衔接,大致经过四个阶段:

一是劳模精神制度化初创阶段(1950—1960年)。1950年,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李立三提出“要把评选劳模形成固定的制度”,“全国性的劳模大会每年可举行一次”的设想a。党和政府分别于1950年、1956年、1959年、1960年召开4次全国劳模表彰大会b。此时劳模表彰仍处在制度化探索阶段,劳模评选表彰标准不断调整,全国劳模表彰大会的召开时间尚未形成制度安排。受思想路线和政治运动的影响,1961—1976年全国劳模表彰大会中断。

二是劳模精神制度化恢复期(1977—1988年)。1977年5月 9日,党中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先进生产者表彰大会,标志着中断16年之久的全国劳模表彰大会得以恢复。此后,中央有关部门以及全国总工会制定出台了一批关于劳模工作的制度文件,如《劳动模范工作暂行条例》(198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于保护劳动模范身体健康的几项规定》(1983 年)等,完善劳模工作的制度布局,形成了以发现—评选—表彰—宣传—关怀—激励为一体的劳模工作制度架构。

三是劳模精神制度化定型期(1989—2012年)。以1989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为标志,全国劳模表彰大会开始形成每5年举行一次的传统,全国劳模由党中央、国务院表彰,颁发奖章和证书,并给予一定数额奖金。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并为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颁授奖章。“此次表彰革除了过去一些不统一、不明确、不完善的做法,摒弃了群众运动的方式,制度化、常规化的体制机制被固定下来。”

四是劳模精神制度化进入新时代(2012年至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全国劳模表彰大会、同全国总工会领导班子集体谈话,主持召开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劳动模范座谈会,在地方调研期间同产业工人、劳动模范亲切交流,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围绕劳动模范和劳模精神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 对做好新形势下劳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领导制定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为新时代劳模精神制度建构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劳模表彰成为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中的重要奖项。

注:本文标题为小编所拟,注释省略,内容摘编自:《场域与坐标:劳模精神的思想逻辑》,刘佳 著,中国工人出版社2022年4月版。

这是一本溯源劳模精神起源,探究劳模精神如何一步步进入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体系的佳作,为读者了解劳模精神的思想逻辑过程和历史实践打开了一扇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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