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小的时候,家长们不想让他受苦,都期望着他以后能过得比自己好,于是在教养孩子的时候难免会在物质上给予更多,而在言传身教和精神陪伴上却有不足。这就容易让他形成依赖性,失去了自己独自闯荡的勇气。

吃苦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难以接受的事实,更别说给别人打工了。其中有一部分人在成长以后,为了不寄人篱下,不去找工作打工赚钱,反而想着一步登天。没有真才实学和明确目标的他们只是将创业当作一个借口,幻想着创业当老板之后的风光日子,并不去思考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还将父母的劝诫当作是在诋毁自己的梦想。(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刘永是一个生活在北京密云地区的人,家境也算不错,但是父母经常忙于工作,很少有时间来照顾他。也许是为了弥补缺失的陪伴,所以在物质上他想要什么基本都会得到满足,平时的生活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用劳动就可以获得自己想要的生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种生活令他产生了依赖的心理,长大后想着家里人会给他出钱生活,很少去考虑通过努力刻苦地工作,让自己实现生活上的独立,在社会上也认识了不少混日子的人。就比如他自己整天幻想着一步登天成为别人的老板,然后让别人替他工作挣钱,但是这种白日梦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实现。

这种吊儿郎当的样子,父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有时候还会说他几句,让他务实一点,也没有说得太重。只不过这让刘永觉得家里人看不起自己,索性左耳进右耳出,该伸手要钱的时候,依旧如初。

时间到了1985年,他在那些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赵某,赵某是一个外地来京人员,因为自己出轨被丈夫发现后,便和丈夫离了婚。和刘永一样,赵某也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来到北京之后和他们相处得很愉快,两人更是相见恨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两人一起开了一家商店做一些小生意,毕竟不是擅长经营的人,在之后的日子里,生活虽然过得惬意。但做生意挣的钱却不多,有时候还不够他们的花销,这让两人对现在的生活感到不满意,不是他们所想要的生活。

赚不到足够的钱也不去想他们自己的问题,反而打起了歪主意,从别的地方填补消费上的空白。而刘永父母的退休金就成为他们眼中的猎物,别的不说,父母给自己钱花不是应该的吗?刘永这样想道。

于是在1991年4月20日的时候,刘永回到家中,以做生意缺钱为借口,向父母要两万块钱。当时只有父亲刘某明在家,刘某明在听到儿子一开口就要2万,也做不了主,表示要等他母亲杨某田回来后商量一下。杨某田得知此事后非常坚定地拒绝了他的要求,劝他不要老是依赖父母的帮助,要他自力更生地去生活。空手而归的刘永当然不肯放弃,5月6日又来向父母要钱,同样被母亲拒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生气的他便和杨某田争吵了起来,期间还动起了手,最后拿起折叠凳的他,失手将母亲砸死。但是他并没有因此愧疚,想着一不做二不休。于是在晚上10时许,父亲刘某明回家,被埋伏在家的儿子用锤子打死。

刘永在把父母都杀死之后,将父母放进柜子里,然后从家里拿走了所有的现金,清理掉身上的血迹之后,来到附近的商场买了几个大皮箱。将父母的尸体分割后放在这几个皮箱里,乘坐出租将皮箱分别扔在火车站铁轨附近、公园草坪以及一家青年旅馆的房间内。

这些皮箱先后被他人发现并报警后,进房间这些皮箱内的尸块整理,经法医检验得知死者为刘某明和杨某田,随后将怀疑的对象锁定在了死者儿子刘永身上。5月15日,刘永在出租屋内被警方抓获,在审讯时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1991年9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刘永残忍地将自己的父母双亲杀害,属于本法条中的严重情节。并且作案动机只是为财,向父母要钱未果后,便杀害两人,动机卑劣,依法严惩。

并且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了,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并且在一些地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更是表明,“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也正说明了啃老不再只是家事,更是社会上不被认可的一种现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成年子女更应该自己学会独立生存的方法和渠道,不要一味地依靠家里的帮助,而是学习技能,依靠自己的双手来赚取。父母年老之后也需要生活,也需要家人的照顾和子女的赡养,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也许在父母的嘴里不会直白地说,让你来照顾他们,但是在心里一定是希望你可以常常回家看看的。当你真的遇到困难需要用钱的时候,不用你说自然会无条件地支持你和帮助你,但是这些并不是他们欠你的。

感谢阅读,点个关注再走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