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虽然生产、经营面积小,人员相对较少,但由于存在诸多火灾隐患,加之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这些“小场所”经常发生大事故。

哪些是“九小场所”?

1

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2

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3

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4

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5

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6

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7

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8

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9

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九小场所”防火九提示

No.1

小学校、幼儿园防火篇

No.2

小卫生医疗机构防火篇

No.3

小商铺防火篇

No.4

小餐饮场所防火篇

No.5

小旅馆防火篇

No.6

公共娱乐场所防火篇

No.7

小休闲健身场所防火篇

No.8

小生产加工企业防火篇

No.9

易燃易爆场所防火篇

▌来源:中国消防

▌发布:西藏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编辑:嘉措

▌校对:肖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