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好可以获得资金奖励,空气质量不好,不仅要上缴资金,还可能面临约谈!大江资讯记者从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获悉,4月,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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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通过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鼓励和督促各地加大治理力度,有助于打通大气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县级区域纳入

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是个新鲜事物,但在芜湖此前就已落地实施。2020年4月,芜湖市出台《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全市71个镇(街道)和江北集中区试行分类排名、分类生态补偿,在全省首次将空气质量补偿机制延伸到镇(街道)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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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机制实施以来,在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发挥了很好的激励引导作用,补偿机制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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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1日实施的新办法中,细化了补偿层次,除乡镇外,县级区域也被纳入了生态补偿区域。”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王文婧告诉大江资讯记者,此次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对象分为县级和镇级两级补偿区域:

县级补偿区域

9个县市区(开发区),即无为市、南陵县、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

镇级补偿区域

全市71个镇( 街道)以及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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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区域的空气质量优劣如何判定?王文婧说,通过选取区域内PM2.5、PM10两项指标,经过一系列计算后来评析该区域空气质量的好坏和空气质量改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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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PM2.5和PM10两项数据的收集,则来源于遍布全市的6个国家级、8个省级以及72个市级空气监测站点的自动监测数据。

空气质量差

将面临多惩罚

空气质量较差或是持续不能改善,会受到何种惩罚?王文婧说,主要有经济奖惩、预警、约谈等三种措施:

县级补偿区域

按季度、年度分别排名,对每季度排名前两位和后两位的分别给予资金奖补和罚扣,奖补(罚扣)金额最高达100万元。

此外对年度排名首位的额外奖补500万元,排名末位的额外罚扣500万元。

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的,实施预警;对连续三个季度排名末位且同比反弹的以及全年排名末位且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将分别予以公开约谈。

镇级补偿区域

按月分类排名,对每月排名前十位和后十位分别实施资金奖补和罚扣,奖补(罚扣)金额1-10万不等。

对连续两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十名的,实施预警;对连续三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五名的以及连续四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五名的,将分别予以公开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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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让芜湖天更蓝

空气更清新

由于地理位置和产业结构的原因,是否会出现一些区域因环境空气质量一直排名倒数而受惩罚呢?王文婧说,在生态补偿办法中也设置了“豁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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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将PM2.5平均浓度低于20微克/立方米作为豁免惩罚的条件,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情况也被列入了豁免条件,即对于考核期内PM2.5平均浓度同比降幅不低于3%的区域,同样可以免于经济惩罚、预警和约谈。“这种设置‘豁免条件’的做法,既打消了基层‘鞭打快牛’的顾虑,又能实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协同治理的良性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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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是芜湖市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的创新性探索,也是确保芜湖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一项重要举措。”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获得补偿资金的区域,可以用这些奖励资金实施一些大气污染治理的项目,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让芜湖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不断提升市民的蓝天幸福感。

记者:季鲲

照片:吕云飞

编辑: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