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云06破2号之一

本院根据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9月22日裁定受理昭通市源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昭通市源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昭通市源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定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因本案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统筹考虑工作效率及疫情防控要求,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具体登录方式、会议议程及要求,管理人将在2022年5月8日前另行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关注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ybasg1r)。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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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