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眉山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及会议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2年,青神县小学一年级提供学位1350个,共30个教学班;初中一年级提供学位1150个,共23个教学班(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今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今年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序列
(一)A类: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都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的。
(二)B类:视为“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未与父母在一起,而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且实际居住生活的。
(三)C类:只是户籍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在招生服务区范围,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
(四)D类:优抚人员的子女即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进藏援彝干部职工、持优才卡人员子女。
(五)E类: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购房(产权50%及以上)且入住人员的子女、安置的拆迁户人员子女。
(六)F类:持有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居住证的。
(七)G类: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
四、招生范围
依据青神县乡镇(街道)、村级建制调整和县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的意见》精神,坚持“适龄免试就近入学,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和幼升小、小升初‘两个脱钩’”原则,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学位。各中小学校按照划定招生服务范围内招生(各校招生服务范围见附件2)。
五、日程安排
(一)搭建招生平台。
3月底前,完成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建设和培训,确保招生服务平台按时投入应用。
(二)制定招生方案。
4月13日前,县教体局调研、制发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报市教体局备案;召开青神县招生工作会;审核学校的招生实施细则,并将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体局备案。
(三)发布招生方案。
4月26日前,发布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告;各学校利用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告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日程、招生程序、申请学位应提供的材料、咨询电话等招生信息,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四)核验学生信息。
5月21日前,学生家长登录“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核查、确认、提交学生户籍、居住等信息。登录方式:
(一)电脑端:http://qsywjyzs.csrms.com.cn
(二)移动端:http://qsywjyzs.csrms.com.cn/h5
(三)移动端:用手机扫如下二维码即可进入
学生家长登录招生服务系统后,点击手机屏幕下面个人中心,然后按照页面进行实名注册,实名注册后返回主页进入查询学生,点击新增绑定,逐一核查(或填报)学生信息,点击提交。
(五)学校招生安排。
1.5月23日-26日,A类、B类、C类学生家长家长登录招生服务平台,在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各学校根据学生家长线上申报的情况,应用招生服务平台及时发送信息,通知学生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实行线下审核。
A类、B类、C类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招生服务区学校审核资料。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须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2.5月27日-29日,D类学生家长家长登录招生服务平台,在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各学校根据学生家长线上申报的情况,应用招生服务平台及时发送信息,通知学生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实行线下审核。
D类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各类优抚子女还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到招生服务区学校审核资料。
3.5月30日-6月2日,E类学生家长家长登录招生服务平台,在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各学校根据学生家长线上申报的情况,应用招生服务平台及时发送信息,通知学生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实行线下审核。
E类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及入住证明材料(水、电、气缴纳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招生服务区学校审核资料。
4.6月6日-8日,F类学生家长家长登录招生服务平台,在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各学校根据学生家长线上申报的情况,应用招生服务平台及时发送信息,通知学生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实行线下审核。
F类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到招生服务区学校审核资料。
5.6月9日-11日,G类学生家长家长登录招生服务平台,在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各学校根据学生家长线上申报的情况,应用招生服务平台及时发送信息,通知学生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实行线下审核。
G类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劳务合同、租房合同、工资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到招生服务区学校审核资料。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租房合同、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到招生服务区学校审核资料。
6.6月12日-7月9日,县教体局审核学位申报材料;并对未申请学位的学生按照招生录取序列统筹安排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7.7月22日前,对接“四川省招生系统”,上传青神县招生录取信息。28日前,汇总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并报市教体局。
(六)新生学籍注册划转。
1.8月31日,新生报名入学。
2.10月31前,划转学籍,新生学籍导入、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兰志祥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辜志华为副组长,局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组长徐富华,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刘琳,副局长杨平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各校要按核定计划招生,保持学校适宜规模,严控大班额、大校额,小学、初中班额原则上分别为45人、50人,不得新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青神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统一运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信息网”,实行线上学生家长申报学位,线下学校审核佐证材料。所有义务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扩大班额或增班招生。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招生“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划片招生”,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无正当理由不跨招生服务区就读。县教体局和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错过学校招生时间,未能按时线上申报学位、未到校审核佐证资料而学校学位已满额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有余,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坚持面向属地招生。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县教体局和市教体局同意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招收眉山市户籍、眉山市学籍、来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市州招生,违规跨市州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划转学籍,同时追究相关学校违规招生的责任。
4.保障特殊学生入学就学。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学校要将招生服务区内残病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精准扶贫户子女、留守儿童、艾滋病患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纳入招生统一管理,核准基本信息,建好适龄儿童台账,落实特殊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入学工作。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教体局批准。
5.落实公民办同招。按照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要求,从2022年起,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纳入“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四川省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通过“四川省招生系统”实现线上办理,统一公布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在青神县内申请学位的,学生家长登录“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办理,并将招生录取结果上传“四川省招生系统”。跨县(区)申请学位的,学生家长登录“四川省招生系统”办理,并提交户籍、住址等证明材料,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有余,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凡未通过“四川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注册学籍。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6.严格规范入学管理。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实施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严格学籍管理,坚持无正当理由不转学的原则。因父母(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招生服务区迁移,到原学校就读路途较远,可以申请转学。不得违规选拔、增班转学;不得安排到班额超编的学校就读;不得以游学、借读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严禁提前和违规招生宣传,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所有公(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区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公办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任何学校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提前组织报名、提前招生和承诺录取;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招收挂靠户口、虚假户口以及突击转户择校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县教体局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目标考核。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对违反招生纪律或因宣传不力等原因导致学生非正常流动并无法按程序注册划转学籍,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并扣减学校和校长目标考核分等。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进行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招生咨询电话:38813562,联系人:程老师、唐老师。招生监督举报电话:38817568,联系人:曾老师。
附件:1.青神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2.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青神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 校
学段
班级数
学位数
备注
学道街小学
小学
9
405
实验小学
小学
9
405
南城小学
小学
5
225
含南门小学4个班
汉阳学校
小学
1
45
西龙小学
小学
1
45
观金小学
小学
1
45
青竹小学
小学
1
45
黑龙小学
小学
1
45
高台学校
小学
1
45
河坝子小学
小学
1
45
小 学 合 计
30
1350
青神中学初中部
初中
5
250
县初中
初中
7
350
实验初中
初中
7
350
南城中学
初中
4
200
初 中 合 计
23
1150
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示意图
附件2:
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小学)
学 校
划片招生范围(社区或行政村)
学道街小学
(春苗小学)
青竹街道凤阳社区、文林社区、花园社区(原花园社区部分)、青衣社区(原花园社区部分)、建华社区(原建华社区和建川社区)、甘家沟村(原坛罐窑村、甘家沟村和白云村)、官厅坝村(原白庙村、官厅坝村和栗子村)
实验小学
青竹街道五更桥社区、麒麟社区(原王坝社区部分)、蚕丛社区(原王坝社区部分)、盐关社区(原盐关社区和城东社区)、柳溪村(原柳溪村和茅林村)、游滩社区(原游滩社区和高墩村);瑞峰镇天池村(原天池和尖山村)
南城小学
(南门小学)
青竹街道红桥社区(原红桥和竹艺街社区)、兰沟村(原兰沟村和百花村)、程家嘴村(原大兴村和花桥村)、沙河村、白塔村;白果乡虎渡社区(原楼坊溪村、下瓮村和凤凰村)、五嘉坝村;罗波乡新桥社区(原新桥村)、宝镜村(原小溪村和宝镜村)、西坝村、龙泉村、官斗山村、施家沟村;瑞峰镇刘家场社区(原黄桷村、青杠坪村、瑞峰场社区)、杨柳漕村、中岩村、天池村(原天池和尖山村);白果乡胡坝村、罗湾村(原福全坝村、罗湾村和何家山村)、三清寺村;西龙镇桂花村(原桂坪村和商家沟村)
汉阳学校
汉阳镇汉阳场社区(原向阳村和汉阳场社区)、文新村(原新路和上游村)、小三峡村;罗波乡新桥社区(原新桥村)、宝镜村(原小溪村和宝镜村)、西坝村、龙泉村、官斗山村、施家沟村
西龙小学
青竹街道光辉村、钟家山村;西龙镇龙凤社区(原马漕寺村、龙潭社区)、长池村、桂花村(原桂坪村和商家沟村)、新农村(原新农村和江滩村)
观金小学
西龙镇万沟村、金花村、观金社区(原鹰台村)、桂花村(原桂坪村和商家沟村)
青竹小学
青竹街道柳溪村(原柳溪村和茅林村)、游滩社区(原游滩社区和高墩村)、桥楼村(原桥楼村和新平村)、新光村(原青竹村和新光村)
黑龙小学
青竹街道建华社区(原建华社区和建川社区)、桥楼村(原桥楼村和新平村)、鸿化村、季时坝村(原季时坝村和曹庙村)、黑龙社区(原黑龙场社区、龙女村、肖坝村)
河坝子小学
高台镇河坝子社区(原兴河社区、玉蟾村1-5组)、玉蟾村(原黄莺岭、玉蟾村6-8组)、安家坝村(原双龙和安家坝村)、杨店村;白果乡胡坝村、罗湾村(原福全坝村、罗湾村和何家山村)
高台学校
高台镇诸葛村、百家池村(原百家池、麻柳村1-2组)、富塘村(原南坝子和傅塘村)、麻柳社区(原新柳社区、麻柳3-7组);白果乡胡坝村、罗湾村(原福全坝村、罗湾村和何家山村)、三清寺村
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初中)
学 校
划片招生范围(社区或行政村)
青神中学
初中部
青竹街道建华社区(原建华社区和建川社区)、麒麟社区(原王坝社区部分)、蚕丛社区(原王坝社区部分)、盐关社区北(青衣大道以北,原盐关社区和城东社区)、柳溪村(原柳溪村和茅林村)、桥楼村(原桥楼村和新平村)、新光村(原青竹村和新光村)、鸿化村、季时坝村(原季时坝村和曹庙村)、黑龙社区(原黑龙场社区、龙女村、肖坝村)
县初中
青竹街道凤阳社区、文林社区、花园社区(原花园社区部分)、青衣社区(原花园社区部分)、建华社区(原建华社区和建川社区)、甘家沟村(原坛罐窑村、甘家沟村和白云村)、官厅坝村(原白庙村、官厅坝村和栗子村)
实验初中
青竹街道五更桥社区、盐关社区南(青衣大道以南,原盐关社区和城东社区)、游滩社区(原游滩社区和高墩村);高台镇诸葛村、百家池村(原百家池、麻柳村1-2组)、富塘村(原南坝子和傅塘村)、麻柳社区(原新柳社区、麻柳3-7组)、河坝子社区(原兴河社区、玉蟾村1-5组)、玉蟾村(原黄莺岭、玉蟾村6-8组)、安家坝村(原双龙和安家坝村)、杨店村;白果乡胡坝村、罗湾村(原福全坝村、罗湾村和何家山村)、三清寺村、虎渡社区(原楼坊溪村、下瓮村和凤凰村)、五嘉坝村
南城中学
青竹街道红桥社区(原红桥和竹艺街社区)、兰沟村(原兰沟村和百花村)、程家嘴村(原大兴村和花桥村)、沙河村、白塔村、光辉村、钟家山村;西龙镇龙凤社区(原马漕寺村、龙潭社区)、长池村、万沟村、金花村、观金社区(原鹰台村)、桂花村(原桂坪村和商家沟村)、新农村(原新农村和江滩村);瑞峰镇刘家场社区(原黄桷村、青杠坪村、瑞峰场社区)、天池村(原天池和尖山村)、杨柳漕村、中岩村;罗波乡新桥社区(原新桥村)、宝镜村(原小溪村和宝镜村)、西坝村、龙泉村、官斗山村、施家沟村;汉阳镇汉阳场社区(原向阳村和汉阳场社区)、文新村(原新路和上游村)、小三峡村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 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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