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境外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点多、面广、频发,部分地区病例增长迅速,我县面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出入麻栗坡县辖区人员管理

(一)所有出入麻栗坡县辖区人员须从以下通道卡点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后通行:麻栗坡县城北高速路口、麻栗镇董占(漂漂检查站)、大坪镇熊吃水、大坪镇大石洞、大坪镇高笕梁、大坪镇南汀、猛硐乡黄瓜坡、下金厂乡仓房、六河乡听曼、六河乡南令中寨、马街乡品乐回头湾、马街乡黄家坪木楞街、铁厂乡翻坪、董干镇董湖大桥、董干镇南利河大桥。

(二)所有出麻栗坡县辖区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即时检”抗原检测阴性证明,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出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提前向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社区)等单位报告个人行程,出入公共场所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因突发疾病(发热患者除外)需自行前往上级医院检查治疗的,持有辖区乡(镇)卫生院转院证明予以通行。

(三)所有进入麻栗坡县辖区人员须主动配合做好“四查一测”(查云南健康码、查通信行程卡、查身份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严格进行扫码信息登记,如核酸阴性证明超过24小时的,能提供或现场“落地检”阴性的,予以放行。进入麻栗坡县辖区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并自觉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持“落地检”阴性证明的须在24小时内尽快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麻货物须附供货商(厂家)出具始发地(货源地)不涉疫证明,经卡点查验确认后方可正常入麻。

(四)倡导“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要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选择错峰出行,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旗),返麻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登记报备。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云南健康码“红黄码”、通信行程卡“红黄卡”和带“*”号人员要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禁止出行。

二、落实来(返)麻人员管控措施

所有来(返)麻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并详细告知出发地、途径地、乘坐航班、车次等信息,来(返)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选乘正规运营的直达车辆,避免途中停留。建议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人员暂缓来(返)麻。来(返)麻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管控:

(一)“云南健康码”红码、“通信行程卡”黄卡、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或上海、吉林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

(二)“云南健康码”黄码、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

(三)“通信行程卡”带*号,14天内有省外、省内州外旅居史和州内有疫情县(市)旅居史人员。停留超过7天(含7天)的,一律对其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中“通信行程卡”带*号人员和14天内有疫情报告的县市、省内州外边境县旅居史人员,第2、3、5、6天进行抗原自测;对来麻停留时间不足7天的,由乡镇疫情指挥部跟踪督促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直至离麻。期间如有转红码、黄码,行程卡出现“*”号以及到过的行程地转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及时报送县排查专班研判处置。

(四)州内无疫情县市来(返)麻人员。开展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在麻停留不足7天离麻的,按照出麻栗坡县辖区相关要求,经检查正常后予以放行。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商场超市、车站、农贸市场、宾馆酒店、KTV、酒吧、网吧、足疗馆、餐饮店、零售经营店铺等公共场所必须通过“云南健康码”微信小程序重新申领与本场所地点相符的“场所码”并张贴应用,严格执行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消费人员数量,严防人员聚集风险,一旦发现持“红码”“黄码(卡)”“通信大行程卡”带“*”等异常码(卡)人员或有上海、吉林等14天内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要详细登记信息并立即向属地乡(镇)疫情指挥部报告。对执行不到位,拒不整改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风险

严控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促销、培训讲座、宗教活动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减少集市频次,控制人流量。严格控制各类会议,确需举办50人以上会议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召集、谁负责”的要求,由组织或承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县指挥部报备。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办理一切红事喜事宴席;丧事办理一切从简,尽可能缩小人员规模,实行事前备案、不备不办,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聚餐的个人,要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宴请人员尽量限制在本村组范围和直系亲属,保持合理桌距,降低人员聚集风险。承办5桌以上宴会聚餐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防控工作,对进入就餐人员必须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做好餐厅消毒消杀。不建议尚处于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以及发热或者呼吸道感染症状未明确原因的人员参与各类活动。

五、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积极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做到“出门必戴、接触必戴”,自觉养成勤洗手、常消毒、用公筷、不扎堆、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进出公共场所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查“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测体温。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目前,接种疫苗是最有效、最安全、最重要的防疫措施,既可以有效保护降低感染风险,更可以明显降低感染后的重症发生率。3岁以上无禁忌症、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请尽快前往就近的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接种第二剂次疫苗已经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共同监督违反防疫规定行为,守护安全健康麻栗坡。并及时关注官方媒体,切勿听信小道消息,自觉抵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1.麻栗坡县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2.麻栗坡县自我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麻栗坡县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麻栗坡县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一、居家健康监测一般为7天,如疫情信息变化,将适当做出调整。

二、每日关注个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属地村(社区)和乡(镇)疫情指挥部报告。

三、每日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及时向属地村(社区)和乡(镇)疫情指挥部报告。

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

五、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尽量避免与家人接触,确需接触要间隔“一米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各自规范佩戴口罩。

六、若家中有学生的且与入(返)麻人员未发生接触的,居家健康期间不允许学生共同生活居住,由学校进行管理,直至居家健康监测期满;若学生与入(返)麻人员已发生接触的,一并纳入居家健康监测。

七、日常加强开窗通风,保持居家环境清洁卫生。

八、第1、4、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中“通信行程卡”带*号人员和14天内有疫情报告的县市、省内州外边境县旅居史人员,第2、3、5、6天分别开展1次抗原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由属地乡(镇)指挥部通知解除居家健康监测。

附件2

麻栗坡县自我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一、健康监测一般为7天,如疫情信息变化,将适当做出调整。

二、每日关注个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属地村(社区)或乡(镇)疫情指挥部报告。

三、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正常上班、上学。

四、每天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五、不得到网吧、电影院、健身房、KTV、旅游景点、公园、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密闭空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第1、4、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向属地村(社区)或乡(镇)疫情指挥部报备,方可解除健康监测。